請問可以從日本帶入合法操作槍嗎?

最近看到很多很漂亮的古董操作槍
很多鐩發槍都非常便宜
可是只看過前輩申請帶回玩具槍
沒看過有前輩帶回操作槍
是否可以帶回操作槍?
日本操作槍大多是塑膠的槍管也有阻鐵
內部機構也有防改機制
是否有大大可以幫我解答
感恩
2016-07-19 22: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操作槍 日本
會不會違反法律,直接寫信詢問警察局及海關會是最準確的。
如果有網友說是合法的沒有關係,但是入關時海關卻說不合法,倒楣的是你,網友是不會負責的。
navier wrote:會不會違反法律,直接寫信詢問警察局及海關會是最準確的。
如果有網友說是合法的沒有關係,但是入關時海關卻說不合法,倒楣的是你,網友是不會負責的。



上網,光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業管"搜尋,至少就可以找到可能的業管單位,若有心,發個主管民意信箱的電郵或去電詢問,應該都可以得到回覆(現在的官,對民意信箱應該不敢直接吃案),希望能幫上一點小忙.

找到的例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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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帶回模造刀
作者: 臺北關稽查組
發表時間: 2016/3/25 下午 04:44:07
內容: 您好!有關 臺端詢問「入境是否可以攜帶模造刀及必須申請之證明文件」乙案,本關敬復如下:
一、依據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1、23條規定:「人民或團體因紀念、裝飾、健身表演練習或正當休閒娛樂之用,得申請持有刀械。」「人民或團體申請進出口刀械前,應檢附刀械型錄、型號、數量及用途等資料,向戶籍所在地、主事務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同意文件,並持向財政部關稅總局各關稅局申請查驗通關;」相關申請事宜,請向戶籍
所在地或主事務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機關辦理。
二、刀械之認定,係屬警察機關業管,如經警察機關判定非屬管制品或應取得輸出入許可之管制品,應取得該機關認定為非管制物品之文件,或由其核發之輸入同意文件,於攜帶該等物品入境時,持憑該文件選擇紅線檯通關向海關申報,經海關查驗後放行。
三、另詢模造刀是否可放在行李箱託運,因該物品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建議行前先向日本海關及航空公司洽詢。
四、您入境臺灣所攜帶自用家用行李物品總值如超過新臺幣2萬元,應主動由紅線(應申報)檯通關,並向海關申報繳稅,以免違規受罰。
五、如有其他行李物品通關問題,歡迎至本關網站點選「旅客行李通關/入境報關須知」查詢,或利用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311006」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解答。

敬 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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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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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令依據:(一)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二)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十四條、第廿九條規定。

二、說明:凡廠商製造販賣進口出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所定槍砲、彈藥,應向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提出申請;如為該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刀械,應向各縣市警局(保安科)提出申請。

三、應附繳之文件及份數:
「廠商製造販賣進口出口槍砲彈藥刀械申請書」表格(如附件)。
「貨品出口同意書申請書」表格(如附件)。
「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表格(如附件)。
外商訂單、信用狀、契約書或委託書,並附中文譯本。
槍砲、彈藥、型號、型錄、刀械彩色圖例一式六份及數量明細表。
公司或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及營業登記證明文件之正本(或影本);檢附影本者,應加蓋公司、工廠圖章及負責人章。

四、貨品進、出口申請書填表說明:

申請人:填寫負責人(中、英文)、公司名稱(電腦打字免蓋負責人、公司印章)。
統一編號:申請人之統一編號或如為個人,請填寫身分證號碼。
地址及電話:申請人之地址及電話。
目的地國:應填列貨物到達之目的地國別,免填目的地港口,右上角框內填列國家代碼(請依「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手冊規定填註,請洽財政部關稅總局網站:http://www.dgoc.gov.tw/查詢國家或實體代碼)。
轉口口岸:運輸方式有轉口港者,填列此欄並加列國家代碼,無轉口港者免填。
買方國家:填列國外買主名稱及國別,可免填地址。右上角框內填列國別代碼。
項次:進口貨品超過一項以上時,不論c.c.c.號列是否相同,均應項次欄下冠以1,2,3…,並分別對齊貨品名稱及c.c.c.號列。
貨品名稱、規格、廠牌或廠名等:(一)貨品名稱應繕打中文或英文。(二)貨品規格係指長短、大小、特徵(開鋒、村質等)、等級等。(三)貨品名稱欄如不敷填寫,請以同意書續頁繼續填寫,續頁上端請註明共幾頁及第幾頁(除最後一頁,可不繕打共幾頁數),並分別加附各聯之後。
商品分類號列:指進出口貨品分類表內中華民國商品標準分類號列CCC CODE十位碼(請洽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網站:http://www.trade.gov.tw/查詢貨品號列)。
數量:指出口之數量。
單位:單位代碼請依「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手冊規定填註(請洽財政部關稅總局網站:http://www.dgoc.gov.tw/查詢計量單位)。
備註:填寫用途說明、理由或其他事項。
申請人蓋章欄蓋申請人及公司章。
代理人(含名稱、住址、電話):有委託代辦時請填寫代理人資料,無代理人者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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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要確定台灣是不是合法的,如果是塑膠的就不用擔心,
只有一項"不可動實統" 會比較尷尬,但也不是不能帶,只是要解釋(台灣方面,因為日本海關比較專業,台灣要看運氣)

第一步是要準備
1.收據2.說明書 就是你買來整盒不要動,其實也不一定要,像我是日Y拍買的,什麼都沒有也行
2.整盒用提袋裝,不要放入行李內,方便拆開檢查
3.提早到報到處,最好是提早1-2小時,用英文和航空公司說,你有帶空氣槍,BB槍 她就會帶海關來

日本海關重點,會看彈夾、槍管材料,子彈什麼的,我帶過3次,全都很專業會看,
5月份帶回MGC M92和有的沒有的一共4把+小朋友用的10把電槍,一把把檢查

檢查完之後就可以去買免稅品等回台灣

台灣部份,非常不專業,瓦斯槍會一直問彈殼裝那,CO2裝那什麼的
所以台灣海關的重點是帶磁鐵 每個部分吸給他看

基本上,你要正大光明,千萬不能偷偷摸摸來,你帶的東西本來就是合法的
你心裡有鬼就會讓人懷疑

就這樣,很容易,要問有帶過的人比較準

但你自已要心存正念,不要帶有問題的東西,有玩BB槍的就會懂我在說什麼,
正常玩家一定知道什麼可以玩,什麼不能玩

以上,還有一些細節等你確定要帶我再告訴你

JackyTsao wrote:
最近看到很多很漂亮...(恕刪)
請問不可動實銃大大有成功帶回來嗎?
因為我真的很想帶這種的回來收藏
我也是生存遊戲玩家
不過很多很漂亮的日本槍都是操作槍
我很擔心台灣法律
看到撞針會有什麼想法?
台灣法令太模糊了

JackyTsao wrote:
最近看到很多很漂亮...(恕刪)
自己帶 沒問題啊 前提是 別被抓到 抓到也無所謂 存關 帶回原來的地方就好 記得要有證明 他是操作槍 不是真槍 我朋友最近在看一隻mg 42 他辦近來 比市價少很多 台灣好像賣12萬 他辦近來...我忘了 反正便宜很多 我朋友本身就是做槍的 所以有外銷跟進口的牌照 自己帶就碰運氣 整枝拆掉 運氣好沒事 就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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