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的新聞軍事訓練處處長李兆明上午表示,役男完成8周入伍訓練後,軍事訓練三項基本體能鑑測,仰臥起坐與伏地挺身要完成25下,3000公尺跑步要19分鐘合格。入伍滿4個月後,2分鐘仰臥起坐要達34下、伏地挺身32下,3000公尺要在17分鐘內跑完才屬合格。我的老天啊~~~ 真是驚喜連連~~ 乾脆廢掉好了~~
blueridge wrote:新訓完19分三個月1...(恕刪)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起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之男性國民只需接受為期四個月的基本軍事訓練所以板主所述的體能標準,就是退伍時的體能標準.....
當兵4個月,體能就不要去想能夠做到何種程度,就算操短期體能拼到成績破百,身體受不了外,這人也退伍了,到時操太過出了事,國防部把自己搞死了,吃力不討好。就算達不到標準能怎麼樣?時間不也是一天過一天,時間到就退伍了。難不成還可以用過去的方式用打用踹的來達到標準嗎?新訓、休假東扣西扣,4個月的役期還剩多少天??4個月的兵是能做些甚麼事?募兵制??國軍砍掉重練吧!
pcgamer wrote:這四個月期間,役男到...(恕刪) 小弟是一年兵,四個月的時間,扣掉前兩個月新訓跟銜訓的時間,連槍跟戰術訓練都還沒熟悉,更不要說演習集訓,小弟下部隊後四個月也就是入伍六個月後才去打旅對抗演習的。而且未來的義務兵單位是跟志願役單位是完全分開的,四個月都在後備司令部單位,沒有下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