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昨晚從高雄北上返家, 在366公里處時, 地面有個大洞, 當時在下大雨, 因此所有車的車速都很慢, 包括小弟, 車速大約80km在中線行駛, 但因下雨看不清楚路面,因此開過去路面坑洞, 砰的一聲, 輪胎洩氣了, 因為小弟有裝胎壓器, 因此知道是右前輪整個氣壓急速歸零, 當下還好車子有ESP,也沒急踩煞車, 沒感覺到晃, 立刻打了方向燈, 往路肩靠近, 在路肩看到大約3台車子也停在路邊, 下了車後, 將反光警示三角錐放置後方遠處, 然後打了信用卡拖吊, 等待救援. 在等待時, 停在後方爆胎的車子的主人與我聊天, 提到他也是因為那個坑洞爆胎, 他後面那些也都是. 等到拖吊車來時, 拖吊人員說這兩天已經有10幾台車都是因為那個坑洞爆胎, 我本想說是爆胎而已, 請拖吊場幫我拖到附近的汽車大賣場, 想說換條胎花錢了事, 結果一檢查, 整個鋁圈有一處變形了,輪胎也破掉了看到鋼絲, 因此無法只換胎, 要整組鋁圈換掉, 又不能只單買一咖鋁圈. 我也無法換備胎, 因為有改加大碟,真是有夠倒楣.
當時還好是車速不快,小弟車上還有老婆與嬰兒, 後方的車子也有保持安全距離, 因此未發生車禍.
爆胎的車主有通報警廣電台,後方的車子也有報警.
我生氣的是已經兩天了, 也有很多車子發生同樣的事情, 就算沒有修補路況, 也應該在其處放置緊告標示.
當然人沒事,花錢消災已經是不幸中的大幸, 但是當然花大錢很不爽, 因此想請問各位大大, 這種狀況有辦法申請國賠嗎?
hareluyaz wrote:
請問需找哪個單位協商...(恕刪)
找公有公共設施之設置機關或管理機關請求損害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應是高公局。
請求者務必備齊維修單據受損害車體圖片,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
書面要式亦向高公局索取。
如還有不暸解不知部分,建議向高公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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