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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輪胎爭議已獲良善回應,謝謝大家意見。


underclocker wrote:
感謝各位網大的建議,...(恕刪)



等颱風過後去跑一跑 甩尾練一下~ 就可以在換掉了!!!
總結大家的想法

大部份認為歐洲的產地價錢, 品質因該是一致

除非是拿東南亞跟大陸的才會有詐騙的動機

我之前去買米其林PS3 明明好市多說的是西班牙, 結果到現場只剩泰國
支持花點精力取回公道
underclocker wrote:
感謝各位網大的建議...(恕刪)
我之前也遇過這樣的情形,但是投訴消保官後,他會要你提供當時購買的證明,若都是相同品牌只是產地跟周期不同,沒有特別標註,可能到時會無法釐清責任歸屬,樓主請加油
現在的消費者真恐怖

祈禱我不要有做到你生意的一天


underclocker wrote:
感謝各位網大的建議...(恕刪)


為什麼樓主把店家名字遮掉後,我還是看得到是哪一家呢?

台北市XX區木X路XX店

怪怪的說~~~

underclocker wrote:
感謝各位網大的建議...(恕刪)

我的經驗是,換輪胎時店家都會每要換上一條時,都會翻側面讓我看清楚產牌,甚至指出出產日型號等資料叫我看,如果他沒有這樣做,我也會叫他停下手,讓我先看清楚再讓他動作,我不是那種車子進廠只會在休息室滑手機坐等的車主,當然除非是進原廠無法靠
進車子。

就是麒 wrote:
可是樓主是一次換四條了
我是相信還有兩條 還可以用
照你的邏輯
當下就換兩條
也不用換四條
講爆胎更奇怪
就算開一開 爆一胎
很多人是選擇
換兩條
而且換四條 也說不定真的有人被洗過
其實是你的眼中世界太狹小

在乎的就會在乎
四輪混搭也未必有什麼嚴重的安全問題
自己去路上看看吧
營業車誰跟你破一輪 換兩條啊?
人家一天到晚在路上跑都不怕
你頂多開個上下班不知道在怕什麼?
真的這麼注重安全
公車計程車還敢坐嗎?
租車的時候要不要看一下四輪是不是同廠牌同一梯的輪胎啊?

fantsy wrote:
我自己兩台車子一直...(恕刪)


不用擔心啦 真的 ,而且,德國比法國還排前面喔⋯⋯

E 標志源於歐洲經濟委員會(Economic Commisssion of Europe, 簡稱ECE)頒布的法規(Regulation)。目前ECE包括歐洲28個國家﹐除歐盟成員國外﹐還包括東歐﹐南歐等非歐國家。ECE法規是推薦各成員適用,不是強制性標準。成員國可以套用ECE法規,也可以延用本國法規。目前從市場需求來看,通常ECE成員願意接收符合ECE法規的測試報告及證書。E標志證書涉及的產品是零部件及系統部件,沒有整車認證的相應法規。獲得E標志認證的產品,是為市場所接受的。國內常見E標志認證產品有汽車燈泡﹐安全玻璃﹐輪胎﹐三角警示牌﹐車用電子產品等。E標志認證的執行測試機構一般是ECE成員國的技術服務機構。E標志證書的發證機構是ECE成員國的政府部門各國的證書有相應的編號:

E1—德國;
E2—法國;
E3—意大利;
E4—荷蘭;
E5—瑞典;
E6—比利時;
E7—匈牙利;
E8—捷克;
E9—西班牙;
E10—南斯拉夫;
E11—英國;
E12—奧地利;
E13—盧森堡;
E14—瑞士;
E16—挪威;
E17—芬蘭;
E18—丹麥;
E19—羅馬尼亞;
E20—波蘭;
E21—葡萄牙;
E22—俄羅斯;
E23—希臘;
E25—克羅地亞;
E26—斯洛文尼亞;
E27—斯洛伐克;
E28—白俄羅斯;
E29—愛沙尼亞;
E31—波黑;
E37—土耳其;

e標志是歐盟委員會依據歐盟指令強制成員國使用的機動車整車﹐安全零部件及系統的認證標志。測試機構必須是歐盟成員國內的技術服務機構。發證機構是歐盟成員國政府交通部門。獲得e標志認證的產品各歐盟成員國都將認可。同E標志認證一樣,各誠員國的證書有相應的編號:

e1—德國;
e2—法國;
e3—意大利;
e4—荷蘭;
e5—瑞典;
e6—比利時;
e9—西班牙;
e11—英國;
e12—奧地利;
e13—盧森堡;
e17—芬蘭;
e18—丹麥;
e21—葡萄牙;
e23—希臘;
e24 —愛爾蘭;

E/e mark適用產品之範圍
1、 整車——即兩輪或三輪以上之電機動交通工具,如客車、貨車、摩托車、巴士及道路外之車倆。車輛
2、汽機車零配元件——車燈與燈泡、各種視鏡、輪胎、輪圈、剎車、喇叭、防盜裝置、安全帶、汽車玻璃及排氣管等。
3、汽機車附屬配件——安全帽、兒童安全椅、車內附屬電器產品等。
自2002年10月起﹐規定所有車輛, 車輛零部件﹐以及用於車上的電子性產品必須強制執行EMC測試。所有在歐盟銷售的電子零部件須統一符合EMC指令95/54/EC, 根據EMC指令89/336/EEC進行的自我宣告將不再有效。而由歐盟授權車輛類產品的公告機構出具E/e Mark證書。也就是說﹐車輛類電子及電子零部件原先申請的CE(EMC)認證將從 2002年10月起不再有效。必須重新申請歐洲國家交通部門出具的E/e Mark證書後方可在歐洲市場銷售。

underclocker wrote:
感謝各位網大的建議...(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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