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renzo wrote:
正向力為跟磨擦面垂直的分力,跟面積完全無關,(正向力不是壓力)
接觸面的性質是歸在磨擦系數,而且並不是與面積呈完全正相關,
基本上磨擦力是牽扯到微觀的複雜現象,很難用這麼簡略的公式表達,
以接地面積來說,
在平整硬路面,是無胎紋光頭軟胎最大,
在低抓地路面,是有胎紋越野軟胎最大,
至於接觸面積與磨擦力的關係,個人就不妄斷了...........(恕刪)
F大大所言,小弟可能要做個解釋...微觀的部分,以及依您說的部份進行部分修正。
1. 正向力與接觸面積其實有關,它不算壓力,但就是「力」,足以影響物質形變
2. 摩擦力真的是與接觸面積有關...
小弟說明如下,
摩擦力起源是兩接觸面間的「附著吸引力」
由於原子或分子間的電磁吸引力使得,物體有巨觀的「結構」,也是相同的作用力導致
摩擦的存在。原子或分子間必須在很短(幾個原子半徑間距離)時,其間才有較明顯相
互吸引的作用力。
兩介面必須很接近才會有顯著摩擦存在。一般的表面可能看似光滑,可是若以放大鏡仔
細觀察將發現表面是凹凸不平的。實際上兩介面間只有凸出的部份相接觸。
當「正向力增加」時,會使得表面稍微變形(更為扁平)而增加介面間『實際的接觸面積』。
『實際的接觸面積』往往只佔巨觀接觸面積很小的比例。
我這麼解釋好了,當一本書平放在桌面時,巨觀接觸面積大,介面間壓力較小,而使得
實際接觸面積比例較小。當書本直立時,巨觀接觸面積變小,介面間壓力增大,而使實
際接觸面積比例變大。
但較小的面積乘以較大的接觸比例與較大的面積乘以較小的接觸比例約略相同。
這就是您談到的摩擦力與「巨觀接觸面積」無關的理論點吧。
但正向力大小決定「實際接觸面積」,而原子間的吸引力「實際接觸面積」成正比。
因此摩擦力正比於介面間的正向力。實際接觸面積也與介面接觸表面的性質相關
也就是與「摩擦係數」相關的因素。且兩接觸面間「相對靜止」時比「相對運動」時
實際接觸面積大。也因此靜摩擦大於滑動摩擦。
F大文末也提到了接地面積,想必應該也不是完全認為與面積無關吧...
※純分享,無筆戰之意
根據ARTC(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的解釋,
1. 摩擦力 = 抓地力
2. F(摩擦力) = u (摩擦係數) * N(正向力、輪胎荷重)
3. 輪胎荷重隨車輛動態不同而變化,與接觸面積無關
4. 摩擦係數隨路面狀況不同而變化,與接觸面積有關
5. 接觸面積越大,輪胎包覆路面效果越好,摩擦係數越大
故原題:胎紋是用來增加摩擦力
正確,可增加在不同路面狀況下的摩擦係數,增加摩擦力
錯誤,相同胎寬與車輛條件下與光頭胎比,接觸面積減少,減少摩擦力
妻吾妻以及人之妻,妾吾妾以及人之妾,則天下運於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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