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黑天鵝 wrote:專利權在商場看的不是...(恕刪) 看開的,台灣還不是如此,台灣對大陸三限六不,難道不是同一個道理。台灣之前被稱為海盜王國,政府也睜隻眼閉隻眼過。專利戰,不僅是研發實力的較量,也是國力的較量,三星狀告蘋果成功禁售,歐巴馬還拒絕簽字,三星氣的直跳腳。難道不是一個道理。當兩個大企業相互起訴專利之時,我相信任何一國政府都會調停做老好人,特別在中國,任何一個公司敗了可能就是上千人失業,政府也沒有了稅收,這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你以為大陸地方政府就沒有施政壓力呀?
很難得看到01上會有專利相關討論出現也很難得我會一樓一樓看完大家的論述裡頭當然會有相關的專業人士也看得出有花過些錢申請過專利的發明人也有單純道聽塗說的路人尤其是那位說叔叔是專利庭法官判了某人十幾年的說法(我真的不爭氣的笑了)拜託這位老兄回去看看專利法的罰則再來說話吧話說回來其實樓主下的標題太偏頗了規則寫的再漂亮 就跟法律制訂的再細膩一樣做決定的都是人人的變數就是最大前面有位樓主就說得挺中肯的阿大陸審委給你一句"公知技術,公知常識"就讓你多個兩三次答辯, 然後多花個六七萬台幣冤枉錢你還會覺得大陸審委有水準?個人經驗覺得大陸確實審查有進步, 有進步是可以肯定的但也沒必要牽拖台灣審查官下水阿在各國審查官的水準必定都是參差不齊的就算美國也是一樣你要我舉例我也可以說些例子給各位聽回頭其實大陸的問題明顯就不是在"專利審查"這塊領域上而是如同前面大家點出的, 是在"專利權"的保障這塊領域我不大懂樓主這樣偏頗的下標題是想表達甚麼~~不過還是要替台灣專利申請這塊辛苦的人員平反一下並不是法條或基準寫得漂亮就是水準高阿~~樓主
赤締 wrote:不用說專利制度了去了...(恕刪) 哈哈哈哈! 講得太直白了,其實說實在的台灣工程人員時常閉門造車, 結果車沒造出來卻鬧了一堆笑話,之前碰過另一個部門轉過來的資料說要申請專利,結果卻是兩塊板子疊在一起說這樣也要去申請專利,老闆還說如果有人申請我們就不能賣了,天啊! 那不會跌三塊嗎? 要不要把疊四塊, 五塊, 六塊一直到疊一百塊都去申請來比較安全呢?還跟法務人員揮了半天說這種東西有什麼好申請的, 一整個鬼打強在那邊轉了好幾個月,
心似流水 wrote:你如果深入瞭解中國地方保護主義盛行的程度,你就會瞭解有時再好的專利不過是張白紙罷了!或許會有人說美國一樣保護蘋果,我只能說,深入體會一下,就會知道差在哪了。...(恕刪) 所謂的專利不過就是用法律手段來建築競爭門檻進行市場壟斷罷了
iamchelsea wrote:大陸的問題不在律法而在於人所有的律法最終都是由人來解釋、執行的。這時候就算你的律法多麼嚴實華麗,都跟個裝飾品一樣而已,沒用最終還是看審批執行之人想怎樣而已喜歡,就過去待着賺錢咯,吃虧了別哭着回來就好...(恕刪) 現在有很多台商在大陸電電吃三碗公喔吃虧的都是那些沒本事的或是本來就偷雞摸狗的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