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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機被調包

唉~誰叫我們是市井小民.......

持續關注留板主的小米
~重拾年少的純真~
一案 不能雙報哦!

平凡人 只能 過平凡的事哦!

而且在警察心裏,他們總是覺得 真的沒義務 幫你找東西!三個月內有消息,就應該要偷笑了



tyh0926 wrote:
跟這件急尋-j-et...(恕刪)
都到了耶誕節了,這案子還沒破嗎?

警察都死光了嗎?

非要有人去投訴才要辦案嗎?

繼續打卡簽到,繼續關心。
一般過失傷害案件都可能要4-6個月才結案了
何況是侵占詐欺這種大案
處理的員警手上都會有好幾個案子要處理
前面手上的案件都還沒處理完畢,憑什麼要先處理這件?總是要有個先後順序
PlayZero wrote:
都到了耶誕節了,這案...(恕刪)
持續關注

要破案,

可能要小米煮成熟飯了。
mx3000 wrote:
持續關注要破...(恕刪)


樓上大大真是幽默,,,

是說今天行憲紀念日,這案子還沒破案,
警察算不算瀆職啊?

欺負不懂程序和法律的小市民,都不怕被噹?

2012年12月25日12:47

「法拉利姐」張婷婷今年10月10日將二手法拉利360 Spider千萬元跑車停在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巷弄,與友人喝咖啡後卻發現引擎蓋被狠刮30公分,修復費用包括鈑金、噴漆加車身包膜等支出總計需逾7萬元,報警怒嗆「美女開超跑,也敢破壞我的車!」也因此一夕暴紅。

檢警過濾監視器,查出男子林鼎軒(30歲)涉案。林男首次出庭時,只坦承當天去夜店有經過法拉利姐的跑車,否認毀損,但因後來車輛引擎蓋鑑定出林男指紋,檢方再次傳林出庭,林不但認了刮車,還當庭從口袋拿出1把瑞士刀,模擬刮車姿勢說「我就是這樣刮她的車。」台北地檢署今依毀損罪將林男起訴。

http://twimg.edgesuite.net/images/R...1fa5b047f64.png

為什麼這種靠指紋很快就抓到


你照片一堆卻找不到人
因為你是平凡人!因為你無權無勢!當過兵的因該知道原因了!

我們只是平凡人 !公家機關辦事,一通電話就辦好的事,可以出去混一整

天才辦好! 沒辦法,公家吃公家飯,我們想要吃飯就要努力哦!
還有那隻被掉包的手機應該可以查到他的序號,把他的序號去電信局比對看之前是哪支門號用的這樣應該也抓的到,除非他那隻根本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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