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kuchi1022 wrote:選3的我覺得不瞎啊中...(恕刪) 是嗎? 太小看中低階手機了。不需要拿 smart phone 中低階,拿 feature phone 來看好了,變化更小了吧,但 asha 系列每隻有長一樣嗎? 沒有嘛另外,米3什麼時候降格變中低階手機了。為什麼不換個角度想想,昨天 IFA2013 發表了幾隻新手機,沒有一隻被拿來說有抄襲嫌疑,就只有米3有?
allen.yea wrote:很燙嗎?我不知道, ...(恕刪) 我在笑耶,你要不要正面回應一下你 google 的結果,看看你的視力有沒有問題,究竟按鍵是不是長一樣呢?別顧左右言他了啦? 加油嘛,回一下
sjcmankimo wrote:三角形的不符合人體工...(恕刪) 鋼鐵人用的那隻才酷,螢幕向上延展他的前保鑣用平板跟他對話那時候allen.yea wrote:按鍵不做那裡要做那裡?該不會按鍵位置也有不能一樣的道理!整整黑的螢幕也算抄?那SONY怎麼辦?不然, 要怎麼樣做?人家吃米粉...你在喊燙!(恕刪) 有的連四個角的圓弧倒角還申請專利哩!!!
小強6104 wrote:話是人說出來的,看那...(恕刪) 等一下,note2 和 3 聽說是同一家公司出的耶新聞上頭寫 "驚報!! Samsung 再傳抄襲! Samsung note3 抄襲自家 note 2 設計"這樣嗎?…你對抄襲的定義好像別人的理解不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