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1萬支分好幾次賣,好比網路上的人所說每次拿1000支出來賣,等於1萬隻約要賣1年,那收入為快4000萬,利潤抓5成2000萬,等於一個月賺160萬,扣掉台灣的人事管銷、刷卡手續費、運費、維修費等等,你是雷軍你要玩?台灣小米除了這個業務應該沒有賣霜淇淋或是網站廣告等其他業外收入吧,米柚也沒收錢,所以你說他每次只拿1000支出來賣,說真的我很難相信,而且我去年就買到了兩支,一隻自用一支售出。
從表格上就可以看出來,不知道是加法的計算方式有問題還是邏輯有問題?實際缺少的搶購數量應該是 1750 + 30 = 1780隻罰款不是幫小米打廣告,而是代表光這個數據就顯示,小米的銷售數量可能灌水.在大陸的搶購時間也可能是灌水的
哈哈,又在玩數字遊戲了"購買資格",怎麼變成等於銷量、出貨量了?為甚麼不乾脆直接說"賣"出去幾隻?其實,這個所謂的"購買資格",我相信如果小米願意也可以刷出"37秒100萬隻購買資格全部售罄"!不就發動網軍或者後台刷一下就好了。不見,發佈會流量都可以碰風那麼多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