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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8發表 透明背蓋、螢幕下指紋、3D臉部解鎖都來了

現在前面那些人,大概不知道台灣以前在國際上是被叫"仿冒王國""海盜王國"的吧?
小米抄...還好啦!台灣人還有臉笑人家喔
NSKF wrote:
可能你認為我是新帳...(恕刪)


請重新閱讀小弟回文,小弟明確指出的是現在三爽沒有抄,沒有否認三爽最初有抄襲行為

您的賬號註冊日期是6.3,最後登入日期是6.3,註冊后發表文章只有3次,全部都是回文,都在本樓中,最初是您首先引用小弟發文開始爭論,如此種種,小弟不想陰謀論,但是這樣的事實擺在眼前,相信任何人了解這些情況后都會心中有一個猜測


在我看來,您每次回文都是一大篇,主動羅列報道等等談及之前訴訟案的種種,在小弟給出完整詳細事實諸多證據回文您后,您現在不再提及并對小弟給出的證據進行回應,就事論事,這未免才是不禮貌的行為

GOGOGO999 wrote:
現在前面那些人,大...(恕刪)


別人有犯錯,不是自己也可以犯錯自己犯錯就是合理爭當的理由

super bandage wrote:
請重新閱讀小弟回文...(恕刪)


我覺得你引用了我, 我回應你, 我就已經很有禮貌了

當然就算你認為我沒有足夠多的例子一起舉出, 抱歉, 我不是誰的保母, 想要知道一切詳細內容的, 應該自己做research

然後有沒有抄襲的, 需要用自己心裡的一把尺, 法律是人創立的, 人創立的東西一定會有不足的成份, 所以才幾年就有一條新法例出現,

就像人寫的program, 一定會有bug

而且你認為我不夠有禮, 但我認為我已經比你有禮貌了, 那就足夠了
NSKF wrote:
我覺得你引用了我,...(恕刪)


您那樣喜歡討論訴訟案例,現在卻再次顧左右言它,在小弟明確希望您對事件自身內容進行回應后,依舊迴避訴訟事件討論本身,閉口不談,這是為何?

自己不將事件還原完整,只談對自己有用的部分,現在卻強調自己沒有責任義務將事件完整呈現?

您這樣的回文不但絲毫沒有禮貌可言,並且是在繼續自取其辱





原來您這位"業內人士",也不過如此










super bandage wrote:
再次顧左右言它,迴...(恕刪)


希望你不要隨便蓋別人帽子, 這個真的是很沒有禮貌的行為,

個人修養很重要, 我亦希望你不要自取其辱

而你說迴避訴訟事件, 我之前已經解答了, 只是你理解能力可能不足,

看不到我想表達的意思, xerox當然沒有嬴,

但有沒有借鑒成份, 需要人心中的一把尺來看, 就像現在的小米, 神魔之塔都活得好好的

也沒有訴訟事件判他們輸了, 那到底他們有沒有借鑒呢

這個看法, 不同的人會有所不同, 我當然是認為有的, 但apple 當年事件如何, 我也認為是有的

只是50步笑百步擺了, 那裡有一間公司是絕對清白的, 只要不是一開始就已經是業界龍頭公司,

向上爬的過程中, 如果有時候不採取在某些人看來不太道德的手段, 公司可能很難一直向上爬下去
NSKF wrote:
希望你不要隨便蓋別...(恕刪)


既然強調每個人心中有尺,為何又先舉例強調訴訟結果?

強調訴訟結果,被小弟列舉證據駁斥后現在又強調每個人心中有尺?

您到底認可的是訴訟結果,還是人們心中的尺?

論不過,自己列舉的種種被別人用證據打臉就開始強詞奪理用兩套標準回應?

真是受教了



到底是在隨意扣帽子,還是在有據可依敘述您所言所行的事實給他人留下的印象結論,相信其他人看完爭論內容,也都會有您所說的心中那把尺

super bandage wrote:
論不過,自己列舉的...(恕刪)


希望你真的受教才好, 因為你一直引用, 我會一直有訊息

而我為甚麼要列舉訴訟事件, 就是因為你說我人云亦云, 叫我謹言, 我認為這很沒有個人修養, 很沒禮貌, 就像說別人的圖表是Canalys是配合小米造勢, 我認為這些才需要謹言, 我說的東西最少是有證據證明是真的, 而不是人云亦云, 所以唯有列舉出來證明這些並不是人云亦云

如果只用法律來看待事件, 而不用道德價值觀來看待事件(而且1989年的法例, 在今天看來, 漏洞應該更多)

那小米簡直沒有被apple 告, 那可以證明小米是完全自己創新的嗎?

要我說小米全部自己創新, 我怕被人打死

而前面有人引用那個市佔表格, 我也不敢說Canalys是配合小米造勢的

我只是看到unit shipments, 在我理解是跟market shared 是不同的,

他很有可能真的運了這麼多台機去歐洲
NSKF wrote:
希望你真的受教才好...(恕刪)


談及Microsoft VS 蘋果的訴訟,就強調沒有輸贏,強調案件訴訟是合同協議,但卻避而不談合同協議是針對版權授權

談及Xerox VS 蘋果,依舊強調訴訟,在被小弟羅列相關證據還原完整事實后,證明Xerox沒有贏得訴訟,且抄襲之說被前Xerox員工否認,就強調Xerox只是沒贏得訴訟,卻避而不談這結果就代表Xerox是輸!然後開始模糊焦點,強調訴訟輸贏結果雖然是Xerox沒贏,但是人們心中有尺

大大,兩邊的邏輯道理都被您一個人全說了,這樣自相矛盾的兩套標準,正反自己一人通吃的討論方式,您做的很對?


明明被打臉卻依舊一副高高在上的口吻,您覺得現在自己說這番話能讓人信服?到底是誰在自我感覺良好?



super bandage wrote:
談及Microsoft...(恕刪)


別人信不信服, 在於別人看法, 我不需要你信服的, 其實你信不信服對我沒影響

而我為甚麼要列舉訴訟事件, 就是因為你說我人云亦云, 叫我謹言, 我認為這很沒有個人修養, 很沒禮貌, 就像說別人的圖表是Canalys是配合小米造勢, 我認為這些才需要謹言, 我說的東西最少是有證據證明是真的, 而不是人云亦云, 所以唯有列舉出來證明這些並不是人云亦云, 這還花了我的時間

討論區下每人有不同見解是很正常, 你如果認為apple 的gui及滑鼠都是他自己完全創新, 只是不小心被xerox 先推出了,
這是你的看法, 你的自由, 我沒想改變

我只是看法不同擺了, 你亦改變不了我的看法

我只是用我的看法來看待事件, 像神魔之塔的消珠方式比Puzzle & Dragons更多, 這個在我看來就像apple 的滑鼠可以360度轉一樣

當然Puzzle & Dragons告不到神魔之塔, 所以神麼之塔活得很好

你如果能每種東西都提出證據去令別人信服, 會比較有公信力, 就像前面的圖表你說Canalys是配合小米上市造勢

而且我覺得我並沒有任何高高在上的口吻, 最少我沒有隨便說別人人云亦云, 也沒有隨便叫別人謹言, 因為在mobile01 上, 除了版主大家都對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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