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的看現在陷入了各說各話的狀況,不過對樓主不太有利,因為:1.錢在對方手上 -先拖你個一年半載,你火都花了2.證據在對方手上 -就不拿出來看你怎樣,打官司也要你舉證樓主除找消保官外可嘗試以下方法:1.報警 - 不過好像不知要報甚麼名目,手機遺失? 好像不太通2.訴諸媒體 - 以台灣媒體的情形來看,一堆無聊的事情都在報了,應該很歡迎這樣的爆料,而且好像多半可解決紅米NOTE改由PCHOME首賣...............5月13下單,6月17到貨,會不會太久了點,這中間好像沖涼了
sunkd wrote:6月17日收到貨後,沒有拆封,6月18日前去7-11辦理退貨過了好幾天,有天傍晚接到小米簽收中心的電話,...(恕刪) 今天是 6/19 ,樓主 6/17 收到 , 6/18 去 7-11 退貨 ,"過了好幾天" , 那是 6/20 , 21,22.... 怎麼是 "未來日期" ????每次去 便利店寄包裹 , 都會要求店員當場把宅配那張單子貼上 ,這樣可以防止店員趁客人離開時,先拿出東西,再貼貼紙...
vincent12 wrote:今天是 6/19 ,樓主 6/17 收到 , 6/18 去 7-11 退貨 ,"過了好幾天" , 那是 6/20 , 21,22.... 怎麼是 "未來日期" ????(恕刪) 你好壞,這麼早就把樓主破梗了...我知道後續應該會回打錯日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