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_Deng wrote:
所以我才說台灣人看條款約定很有意思
尤其是帶著特殊目的看條款約定的時候
又或者說以台灣價值在看條款約定
Chrome不回傳
是因為Google同樣是你的網際網路供應商
Chrome不傳,GMS傳,你覺得沒問題
小米瀏覽器,小米不是你的網際網路供應商?
難道你的網際網路供應商定義只有ISP?
既然你覺得小米這樣不對,那你讓Google也出個同樣條款
你看Google怎麼說
原來Google、小米、apple是網際網路的供應商啊....那499之亂、光世代、凱擘大寬頻的線路不通、3G、4G、5G吃到飽不降速,大家應該要直接找Google或apple、小米、apple了啊,怎麼是找蓋基地台的電信業者?



你真的懂ISP跟蒐集數據資料庫分析的差別嗎?
ISP=網際網路供應商,以台灣來說就是申請固網、行動網路的業者才是isp供應商。(ex: 台哥大、中華、遠傳、亞太、台星....等)
蒐集數據資料庫分析 = 各行各業都適用,只要是需要用戶自行註冊資料才能使用自家旗下(或關係企業)的服務業者或行業都算是,而且會被長期追蹤分析回傳到伺服器上的,哪怕你今天在挑筆戰表達立場(分析出你這人的個性思維)、花費在串流影音的時間多寡、次數、興趣都可以被量化分析推敲出來的...。(ex: Google、apple、淘寶、蝦皮、pchome、yahoo、亞馬遜、mobile01、微信、LINE、騰訊QQ....等)
所以,有事嗎?
有些人可能以為後台分析的就是你刻意拍了什麼鬼日常照片拿去分析?那你就錯了....周遭的聲音也可以被拿來分析的,哪怕是你正在收看的串流影音是有偏好特定立場的、還是熱衷什麼興趣的,都可以被拿來分析投放廣告的,這還只是Google而已,但要是中國的話,然後你又沒去看它的註冊使用條款內記載的內容細節,貿然按下同意後,那未來只怕有天是你自己被人愚弄了,因為它可以24小時x7天x365天不間斷的紀錄追蹤與持續做後台分析,那些龐大的資料,後續30年內的用途可是很廣泛的....


而isp可以幹嘛?最多就是中斷、申請、限制有與ISP簽約者的一切網路行為、還有紀錄網路上那些一來一往的封包內容而已,但它可無法阻止非簽約者在網路上的一切行徑。台灣的刑事局在追查網路不法行徑的時候,就是會直接從ISP紀錄上調閱出所有時間軸的各時段的網路紀錄,所以使用者想從聯網裝置上直接刪除紀錄,這是不太可能的。
至於所謂的更新使用隱私設定說明,說穿了就是換一個方式來隻手遮天,說服使用者來認同它們的隱私條款方針,但不變的是....使用者不同意條款,還是一樣不能使用,尤其是中資背景的部分。

而美方的隱私條款上,就算使用者不同意條款內容,使用者還是能繼續使用原功能服務的。
其中最機車的隱私條款是那種,直接默認使用者立場為同意,先行改過條款內容後,才逐一通知使用者要自行上官網查看的那一種。

一流人專做開源未來事,二流人專做停滯不前淘汰事,三流人只做問題進行事,四流人只做同溫取暖裝傻事。
Tom_Deng wrote:
屁了那麼多你還是沒看(恕刪)
駭客出新招!入侵企業MDM伺服器以散布Android惡意程式
這才是你真正看不到的問題核心重點....麻煩別擅自腦補合約書背後的真正目的與用意,若你看不懂那篇駭客在做的事情用意,就真的不用嘴了,因為說了你也聽不懂、也不會相信。
一流人專做開源未來事,二流人專做停滯不前淘汰事,三流人只做問題進行事,四流人只做同溫取暖裝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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