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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如果往全球銷售真的會應為專利被告死嗎??

nszaa wrote:
DOS那本書恐怕是抄台灣旗標出版社那個老闆出的書。

“DOS那本書恐怕是抄台灣旗標出版社那個老闆出的書。”
這個論斷其實和”小米移動電源恐怕會爆炸“,“小米恐怕會被專利告死“本質上沒有任何區別。
根深蒂固的偏見和狹隘。
有本事就直接擺出證據來說話,比較有信服力。不要說這些不找邊際的結論,讓人覺得很可笑。
便宜便宜便宜
cp cp cp 。。。。

全球更多的是寧願多點錢買好一點品質與設計的市場

只看到便宜和cp值,我看小米不遠的未來頂多也是銷往低收入國家吧

雖然這也沒什麼不好,那些也是市場。

dominic2708 wrote:
使用者根本不需要去在意專利~又不是買了就會被告或賺到錢~使用者要求的是使用者體驗...(恕刪)


該說什麼樣的品牌
只能吸引到什麼樣的族群嗎..
岡 wrote:
該說什麼樣的品牌
只能吸引到什麼樣的族群嗎...(恕刪)


還在感覺自我良好嗎??
以為花多了錢就會比較品格高尚嗎

專利本來就不是一般使用者需要注意~有看過手機評測在講專利的嗎
要不要連老闆身家都調查一下

使用者不需要注意專利並不代表就是做奸犯科要去侵權別人..不要亂入了
說的很清楚了~不要用美國的標準套在台灣
有幾個問題:
1.有哪個國家,使用軟體未授權的手機會被抓去關嗎?

2.小米沒有獲得授權的證據?

3.如果歐美人都更重視品質和品味的話,為啥沃爾瑪越開越多家?為啥韓國車在美國賣的那麼好?
或許我們和臺灣人分割太久了看不懂你們說的話

一直說歐美,我不懂歐美人喜歡不喜歡小米和亞洲人喜歡不喜歡小米有什麽關係。他們喜歡的我不喜歡,比如漢堡,我喜歡的他們不喜歡,比如豆腐。隨便他們喜歡不喜歡,難道他們不喜歡我就不吃豆腐了么

我又不是他的奴隸
cjim wrote:
“DOS那本書恐怕是抄台灣旗標出版社那


“恐怕是”原本就隱含不確定性,留給客官自行去判斷。
我的言論就僅止於此,你覺得有什麼不對, 大可請管妹把我的文給刪了,跟我說這些也沒什麼用處。

PS: 中國人的抄襲原本就是普遍的事實。

nszaa wrote:
PS: 中國人的抄襲原本就是普遍的事實。...(恕刪)

好像現在台灣科技書籍普遍抄襲大陸,改個出版社、作者名、繁體字就出版了,賣得還比大陸貴。
oyak wrote:
好像現在台灣科技書籍...(恕刪)


臺灣的書實在太貴了,我覺得如果不是臺灣人看不懂簡體字,完全可以來大陸買書

PCHOME一本《Visual Basic 2012從零開始》79折還要442臺幣
大陸一本《Visual Basic從入門到精通》才47人民幣,我記得

最扯的是外文譯書

同樣是 Maximiliano Firtman 寫的 jQuery Mobile
PCHOME售價9折也要468
大陸亞馬遜售價:39人民幣

差這麼多!
沉默的企鹅 wrote:

臺灣的書實在太貴了,我覺得如果不是臺


其實台灣的勞力也都太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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