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1970 wrote:說真的我也是不懂他營利方式的人之一,如果知道我應該也沒時間在這看文章. 其實小米能賣低價又有高利潤的關鍵在於跳過中間商和廣告商,很多產品的價格有超過5成是被中間商和廣告商給賺走了。在資訊時代,中間商和廣告商會越來越沒有存在的意義,小米這樣的策略十分高明也很成功,可以說是未來消費商業的一個典範。
nandv wrote:即便有些 hard-...(恕刪) 你真的贏了..我覺得自己好像在跟另一個世紀的人溝通..幾乎完全沒交集..才告訴你別再貼其他連結來模糊焦點..偏偏不知道是我中文表達能力過差.還是閣下異於常人的理解力.你還是依樣畫葫蘆又做了跟上一篇同樣的動作..為免這樣狀況發生..我在此可以明白的告訴你..就算之後你在貼上一千篇有關小米專利費的任何報導..都不具備任何意義..我從第一篇開始.就明白的說明我的疑惑..我的疑惑事實上根本不在於小米的專利問題..而是對於閣下回文的內容產生相當疑惑...主要癥結點為你最初所附上的兩篇相關報導內容的連結..明顯與你為文的內容無關..甚至產生矛盾..我才會提出"你真的有將內容仔細看完的疑惑"....所以..如果你認為你邏輯上並無錯誤.是小弟理解能力太差..沒辦法理解文章的含意..你應該作的是就那兩篇連結內容為範圍然後指出哪些文字內容足以佐證你的回應..這樣才能打破我對您無理的質疑..產生質疑的關鍵是針對你的邏輯..並非是對於小米的觀點..所以.對於你上篇的回應做為事實上我就已經有點感到莫名其妙沒想到你依然無視我的疑惑繼續又給我一些亂七八糟的連結..然後竟然變成是我再凹..算了..就當是我再凹吧..小弟心悅誠服的認輸了..因為我們再討論上八百年..大概依然沒甚麼改變..是我不該隨便就質疑別人是那種連內容都沒看光看標題都能高潮的小白..想必造成ˊ您的不快..特此說明致歉到此為止..感恩nandv wrote:看來‘美好的事情將要...(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