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預購Nokia lumia 920要預購金,且店員對我說12~14日會有貨到。
我才不疑掏出現金出來。
現在開巴樂票,東西未拿到還變成日期未知數。
業者單據上完全沒有用白紙黑字註明「領貨日期」,成為業者規避責任的漏洞
業者此舉恐已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有關廣告不實的規定。因此,如果是一個注重誠信經營的業者,不應該只是推說消費者只是「事先登記」,就了事了!
且讓我們算一下神腦國際拿了我們的現金都去那了,
當然如同神腦國際店長所說錢全都到母公司。
不知一隻 2200元或3000元,全台算一萬隻預訂金額就高達2千2百萬的現金流(依2200元計算)。
更何況再交給Nokia TW 或許次月結或更晚一點。
可想而知這筆費用可說是天下掉下來的禮物。
我希望身為消費者的我們,一定要站出來。
別讓消費者權益睡著了。別再坑殺我們了!!
511 wrote:
當初預購Nokia ...(恕刪)
如果把預購金當程式訂金看,那神腦收訂金沒什麼不妥,即使東西得延期交貨
預購金最後也是會從售價裡扣掉,實際上你沒有虧到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禁止事業在商品或其廣告上等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旨在避免不實廣告造成潛在之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之錯誤認識,並不以造成特定消費者實質經濟損害為要件
所以東西延期應該不算是在消費者有實質經濟損害這裡
而且,沒有領貨日期,這點你也沒有立刻向店員反應也有問題
不過退貨應該不會太難,尤其是神腦又知道自己現在沒貨出的狀態之下
另外,iphone5是不怕沒有人來拿,所以即使有人棄單,後面也多的是人可以立刻替補
所以才敢免預購金吧?
不然像蘋果那樣,能預購幾隻先預購幾隻,之後再看情況放棄的
如果進了一堆,買的人不到1/10,要負責的不會是隨便預購的,是通路商自己
所以也只有像iphone這種隨便賣就會大賣的手機才敢這樣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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