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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基亞LTE (4G) 必要專利量多質精,數量還領先高通

TopYoung wrote:
用SEP提告 並不違反FRAND

是收取的金額大小違不違反FRAND

你說錯了....

MOTO就有拿SEP告微軟<---也沒反壟斷啊

GOOGLE: 從法官判決Microsoft. v. Motorola案來看 SEP標準專利之權利金計算(上)


拿美國的案子駁人家歐盟調查的論點好像怪怪的...

話說回來,
Microsoft v. Motorola這個案子是微軟告Moto,
理由就是Moto要求過高的權利金(四十億美金),
法院判決的結果換算成專利權利金約為1.8M美金,
所以法院判決Moto違反FRAND的契約關係本質,
Moto須支付違約金14.5M,
也就是說最後Moto須先淨支付12.7M給微軟,
同時微軟得以支付 法院判決的權利金(遠低於Moto的期望) 使用Moto的標準專利

結論是: 標準專利真的沒比較好用 XD
unnerv wrote:
goole

專利情報:歐盟調查三星電子移動裝置反壟斷競爭,可能影響3G標準專利訴訟
專利情報:三星涉嫌濫用SEP專利權,歐盟發出反壟斷異議聲明

連協調授權金都還沒搞定~就拿來告~會被調查沒錯啊@@?


有些細節的地方有問題

三星是因為拿標準專利要"禁售"蘋果的產品,
所以才會被歐盟進行反壟斷調查,
後來三星把在歐洲提起的標準專利訴訟都撤掉了,
但歐盟還沒有放過三星,
截至去年12月12日,三星曾對外說快跟歐盟和解了,
但不知是否已經和解,
若三星未能和解,可能會違反反托拉斯法面臨183億美金的罰款
(http://www.bbc.co.uk/news/technology-24567049)

在美國也是類似,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Google與Moto是否會濫用其標準專利而開啟調查,
最終Google和解的條件之一是不會用標準專利取得禁制令
(http://www.ftc.gov/news-events/press-releases/2013/07/ftc-finalizes-settlement-google-motorola-mobility-case)

unnerv wrote:
專利情報:歐盟調查三星電子移動裝置反壟斷競爭,可能影響3G標準專利訴訟
專利情報:三星涉嫌濫用SEP專利權,歐盟發出反壟斷異議聲明


因為三星拿標準專利來請求禁制令

之前美國歐巴馬不是出來解釋了嗎?

三星用SEP的專利去ITC提告

ITC後來發出禁制令

可是SEP不能用來這樣亂搞

搞到米國總統要出來放布命令

跟一般訴訟不一樣...三星在拿SEP亂搞

現在是怕NOKIA學三星

因為NOKIA沒產品了 沒人可以管的動他
Schindler wrote:
有些細節的地方有問題


你把我要說的先講了

還講的比較清楚

你也是業內人士嗎

SEP不能申請禁售令

這是每個加入SSO的成員都有簽說要遵守這項規定

可是三星拿SEP亂玩... 所以才會被歐盟調查

Schindler wrote:
同時微軟得以支付 法院判決的權利金(遠低於Moto的期望) 使用Moto的標準專利,
結論是: 標準專利真的沒比較好用 XD


因為MOTO在全部的標準專利只佔了不到10%

但是他獅子大開口 要求的金額不成比例

比微軟的律師抓住這點 在法庭上好像拿出五毛錢和幾十塊出來去比較

當庭的陪審團看到了 覺得MOTO實在是死要錢 所以就GG了
TopYoung wrote:
因為MOTO在全部的標準專利只佔了不到10%


回歸本樓主題,
Nokia的LTE essential patent真的有那麼多嗎?
先不要太快下定論,
現在有些廠商會出資給一些單位作report,
想當然耳,
這些report一定會把出資廠商的essential patent數估得很高,
這些report可以當DM看看就好 XD
拜託, 不要因為對岸無視專利法規

就連台灣的思想也淪陷

如果連nokia都叫做專利蟑螂

那乾脆不要有專利這種東西不是更好


Schindler wrote:
回歸本樓主題,
Nokia的LTE essential patent真的有那麼多嗎?
先不要太快下定論,


你去SSO查應該就會得到最準確的結論了

因為制定是不是essential patent是經過多方角力

所以各方都會盡力將自已的專利納入

會議結果應該最後都會統計的出來
TopYoung wrote:
跟一般訴訟不一樣...三星在拿SEP亂搞
現在是怕NOKIA學三星
因為NOKIA沒產品了 沒人可以管的動他

這個說法我有點存疑~

有專利沒產品就管不動?

TopYoung wrote:因為制定是不是essential patent是經過多方角力
所以各方都會盡力將自已的專利納入

感覺加入了essential patent也不全是好事~
不能拿來興訟禁售只能調解權利金~權利金拿多了還要被挑毛病~
專利沒有加入essential patent的話放在那裏等人來踩~
又可禁售別人之後又可要錢~感覺比較好用捏~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unnerv wrote:
這個說法我有點存疑~

有專利沒產品就管不動?


你查一下NPE是什麼你就知道了

現在各大企業都在成立NPE去告人...

以前告人還會交叉授權

我沒產品啦~~你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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