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w09421 wrote:
為什麼要繳到微軟去
請詳細
不是很了解來龍去脈
這已經不是新聞了
Android 為開源軟體, 想置身於專利官司與授權費用之外, 就不得應用於實際商業買賣行為上,
顯然現在並不是
Google 雖為網路行動搜尋引擎巨擘,但在行動裝置的世界裡是小鬼頭而已,
行動裝置的專利權基本上被 Motorola, Apple, Microsoft, RIM, Ericsson 持有許多,
除非有自家專利保護, 不然隨隨便便就會踩到這些公司的專利權, 然後被告不停,
微軟也擁有為數不少的行動裝置專利授權,因此在數年前曾經向下游開發廠商索取授權金,
並承諾可幫這些代工協力廠商承擔任何來自敵手專利權的告訴(包括仁寶, 宏達電, 三星等等)
每台機器收取 3~6 美元, 讓 Android 榮登最昂貴的開源平台寶座,
這也是為什麼 Google 要買下 Motorola 行動裝置部門的原因 (目的就是為了背後的專利權)
以下幾則新聞供你參考
http://www.openfoundry.org/foss-news/8486
http://www.moneydj.com/kmdj/news/NewsViewer.aspx?a=3aea3557-0909-4ca7-9816-8a584f19dad4
http://www.moneydj.com/kmdj/news/NewsViewer.aspx?a=36fa49cb-f6b9-4ca9-b08a-6777f7f84f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