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kichu3702 wrote:被自己舉的例子打了...(恕刪) 打臉?好啦你開心就好,可以下去領便當了這樣有開心了嗎?如果下架請問為何我在Youtube還看得到,真奇怪不回了,現在暑假一堆神邏輯的人跑出來認知不同,回了也是白回
cambokse wrote:打臉?好啦你開心就...(恕刪) 法理、邏輯上站不住腳就開始扯認知問題再說一次每個人有怎樣荒唐、扭曲的認知是他的自由但是法律責任認定和歸屬可不是用"個體認知差異"就可以撇責如果可以大家都來當法官、檢察官就好啦用自己的認知來評斷也不用需要受專業的法學訓練可惜快開學了~看到一堆神邏輯的日子快沒了=============還有~你真的有認真看那則新聞嗎?被下架的東西是戳破華為謊言的照片歐不是影片~你總算做對了一個決定要是再回文~臉只會更腫
cambokse wrote:可憐這隻手機有在台灣...(恕刪) 這跟銷量沒有關係啊.....我們幹嘛緊張 華為在台灣又賣的不好華為自己造假 這是事實護航也沒用.....不是廠商最應該注重誠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