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峰道眉 wrote:
美國失誤? 你這邏輯...(恕刪)
你不懂就閉嘴吧 cisco 是做core network的 跟5G有個屁關係 美國的失誤在於通信業是國家安全的基礎 當年不
該放任lucent nortel 的衰敗
cisco 的問題是當年就該把偷技術的華為告死 不該為了小利和解 更不該偷偷參與中國防火牆的計畫 搞到現在技術流失 現在產業技術成熟了 是比cost的時代 cisco 自然競爭不過
在5G的專利上 華為的量雖然多 但質的方面 核心專利還是qualcomm領先
美國政府早該醒來 通信業是國家安全的基礎 需要國家力量的介入 不能放任自由競爭 華為就是國家資本主義的代表
denis26 wrote:
余承東在發布會上可不是這麼說 他在PPT上的鴻蒙是可飛天遁地的 你們這種傻B就被他們耍 就算是物聯網也不須統一的作業系統 只需標準的通信協定 (protocol)
今天早就是分佈式計算(distributed computing) 終端用windows, server用linux, router 用另一種OS. 到了5G也是一樣 你用的手機也沒因為wifi升級就換OS
...(恕刪)
你对这里的理解是不是有偏差?
Google用Android、Apple用iOS,Android和iOS由通讯协议连接。
华为把自己旗下产品统一用鸿蒙,这是华为自己的发展策略,没必要使用多个OS。
华为并没有说用鸿蒙产品,就不能连接其他OS产品。
老李大叔 wrote:
包括美國在內沒有一個國家是100%自足,例如理論上美國電信業者要付華為5G專利費...(恕刪)
補充一點,現階段實務上付費可能性很低,例如前一陣子華為發公司函要求Verzion支付5G權利金,也就是所謂patent trolling.....碰到大電信商,這種拖個兩三年是基本的,畢竟大電信商的法務也不是吃素的.....
更重要的是,Verizon這種大型電信營運商,設備採購的合約一定有Indemnification條款,像電信設備的專利爭議,實務上就是把現有設備供應商拖出來一致對外,共同解決。畢竟專利不僅是設備商的生財工具,對於鉅額採購,也要起到保護客戶的效果。
以下不只限於華為找Verizon,舉個例來說,如果哪天中國移動因啥原因不用Nokia、Ericsson設備了,因此Nokia、Ericsson各自找中國移動另外要權利金,也都成立。
1. 如果Verizon過去已有採購部分華為的設備,該部分設備本來就不需支付專利費,實務上電信設備採購價金的鉅額資本支出已包含專利使用費,這點不難懂。
2. 如果是華為找Verizon要權利金,根據Verizon與其他供應商簽訂採購合約內的Indemnification條款,Verizon會找現有設備供應商出面,如Nokia跟Ericsson,去共同面對華為的要求;如果哪天中國移動不用Nokia、Ericsson設備了(舉例)、Nokia、Ericsson各自去找中國移動要權利金,中國移動就會找華為、中興,去共同面對Nokia、Ericsson的要求。
3. 最後還是根據各電信設備商手中掌握的專利重要性,加加減減比拳頭大小,來商定最後的settle金額,或是撤告。
Nokia在5G的SEP專利數量,僅稍次於華為,但更重要確實是專利品質,也就是繞不過去的設計,不是靠專利數量,畢竟專利不是論斤論兩賣的,加上Nokia/Ericsson各自在4G以及更早期累積的無線通信專利,華為很難佔上風。
最後,華為去troll/去告美國電信商如Verizon,其實是不智之舉,代表即使華為未來從美國實體名單中被移除,華為也難以拿到Verizon的生意了,還會讓其他電信營運商也造成觀望效應,一個會去troll/會去告客戶的供應商,客戶未來為何還要採購?畢竟採購也不是沒有其他選擇。
Birds born in a cage think flying is an ill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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