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

NCC增訂法條:手機審後改標中國台灣 又不限期改正者將無法上市

我覺得不用再吵了...
最新看到的是只剩華為卡關而已,
其他的基本上都能過...

說實話對中國來說少輸出一個台灣真的沒多大影響,
連IPhone產能都能被中國這次疫情影響到,
不如想想還有什麼東西不是中國製造的比較實在.
這次應該會有不少工廠都從中國移走,
或許以後真的有機會避開中國製造.

這次NCC...
姑且算是在小地方表達了對中國的抗議吧.
或許哪年在中國舉辦奧運的時候,
我們奧委會也能說,名號不能用台灣就不參加,
不過我想應該沒有用就是了,
說不定不參加中國反而更高興.
ABclub wrote:
如果國籍對您這麼不重(恕刪)




閣下的台灣價值就是只准我的立場可以,不同我立場的人就是去當中國人。
喔,好棒棒。哪我可以換個角度,你不同我立場,就滾出台灣,去別個國家。

順便說一下,台灣的人權跟言論自由,就讓你們這些人玩壞的。
不用凡事都只會二分法,否則只是顯得閣下見識淺薄。
我沒有認同民進黨的施政,不見得我就認同中共的施政。更不用扣我紅帽子。
惡魔的右手 wrote:
為了便宜,連最後一點(恕刪)


不用扣國家尊嚴的大帽子。民主價值不是一言堂,要不然,你跟你所厭惡的中共政權沒兩樣。
另外,民主國家的做法應該是,提出價值取向,讓人民自己選擇。NCC應該說華為這種作法不尊重中國民國,矮化中華民國,希望國人不要購買,以彰顯本國的國格。如果大多數台灣國人認同這種說法,那自然不會去購買,華為的這種做法自然在台灣市場上被唾棄,如果有人不認同這種說法,覺得只是符號標籤,不影響其中華民國國籍認同,去買了,那也是他的自由。
台灣民主的可貴在於,你可以選擇你的價值認同,但不是就必須貶低別人的價值認同。
台灣今年的總統選舉結果,就是一種台灣多數民眾做出的市場選擇,相對地告訴中共政權,多數台灣人對於中共的治理是有疑慮的,甚至是害怕厭惡的。
政黨的一言一行,所作所為,以及主張,就是百姓在政治市場的選擇依據。表現不好,就被淘汰。
也就是因為民主政治可以自由選擇,所以我們讓國民黨下台了,今天,這種可以自由選擇的產品購買機制卻被民進黨禁止了,那跟白色恐怖時期的國民黨也沒兩樣,一樣用政治力在干涉人民的選擇。
mnbv8888 wrote:
不用扣國家尊嚴的大帽...(恕刪)

閣下口沫橫飛的說了一番所有稍微有念書的人都懂的的道理,沒錯!民主國家的人民都有自由選擇自己所愛的自由,但是我們討論的對象是中共,這個國家對待台灣毫無尊重可言,成天吃台灣的豆腐。

這就像你有個賣菜鄰居天天意淫你漂亮的老婆,然後拿著刀子說你老婆晚上應該跟我睡,不然我有可能不小心殺了她,但是因為他賣的菜比市場上任何一家都便宜,所以你只好對賣菜狼的行為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不知道閣下如果遇到上述問題,會不會希望公權力出來幫你處理呢?還是希望公權力只是告訴您,意淫又沒有插進去,不構成實際犯罪..等到真的插進去再來報案吧!政府不能干涉人身自由?

政府對國家的治理,是來自於人民的託付,當人民的智商與邏輯悖離正常範圍時,政府就必須干涉,已維持國家正常運作.
我們也可以說大陸是我們的呀
對岸是被中共強佔的
不如規定台商去大陸的
產品都要寫上中華民國北京之類的應該很有趣
現在不用簽了NCC讓步了
Huawei沒GMS一樣不可能賣得好
就算寫中華民國一樣沒人買
所以阿還是收一收好了
輪子卡住了 wrote:
閣下口沫橫飛的說了一...(恕刪)

耶,台灣的國防很強大啊!
你老婆放心啦
輪子卡住了 wrote:
這就像你有個賣菜鄰居天天意淫你漂亮的老婆,然後拿著刀子說你老婆晚上應該跟我睡,不然我有可能不小心殺了她,但是因為他賣的菜比市場上任何一家都便宜,所以你只好對賣菜狼的行為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不知道閣下如果遇到上述問題,會不會希望公權力出來幫你處理呢?還是希望公權力只是告訴您,意淫又沒有插進去,不構成實際犯罪..等到真的插進去再來報案吧!政府不能干涉人身自由?
(恕刪)


你還真的說對了!
現行的法律除了他拿著刀子說著讓你心生畏懼的話這種行為可以告他恐嚇外,
意淫這種事公權力還真的介入不了!也真的只能等他插進去再來告性侵!
相信有不少男生也是整天對著性感女星或AV女優意淫(包含你與我),
甚至是"自我安慰",你認為這樣政府可以抓你嗎?

連神都無法控制人的思想意志,你覺得你可以?
還是你贊成政府做思想監控?還是思想改造?

換句話說,我們一直想加入世貿組織,而世貿的精神是自由貿易
如果限制中國手機在台販售,是違反世貿精神的..
除非有明確的證據證明中國手機內建不法軟體
或是進行資料竊取的行為...
這就可以依法辦理..

回到原本的議題來就事論事:
標示中國台灣這個爭議上,其實就只是造成部分人心裡不悅
原本就沒有侵犯任何原有法條!

所以NCC不得不先以切結書當作暫行原則,暫時用契約的約束力
行之,無奈對方不簽,你也無法耐他何...早經審核通過的還是
能在台灣繼續賣。NCC也只能"依職責"給後續送審的"不通過"審核而已!
注意,是"依職責",而非"依法"喔!

現在立法算是讓NCC有法源依據可以事後取消"通過"的審核認定
也就是採"負面表列"。
以Relay動作來解釋,就是B接點的意思!
也是等於原則上開放中國廠牌手機進場自由競爭
除非他違反"法律"
信我者天堂近了!!
聖神山 wrote:
你還真的說對了!現行(恕刪)


你這只是讓中國的野蠻無理來消費台灣的法治。對於華為這種有共軍背景的公司,更應該立法禁止在台的任何活動才對。
scottielin1024 wrote:
你這只是讓中國的野蠻(恕刪)

現在不就是立法了嗎?
華為只要不改掉"中國台灣",依照新法
就可以禁止他販售阿!

涉及國安的話還有國家安全法與反滲透法阿
誰說沒有立法?

台灣是民主自由法治的國家
只要沒犯法,就享有充分的權益與自由!
如果您有意見,就請找自己選區的立委陳情
盡速提出法案來修法....

當然您要找我也可以啦
但首先需要您的支持,讓我當選立法委員
你想要立甚麼法,我都替你服務,如何?

我當立委,我保證絕對不搞婚外情
不會不小心滑到摩鐵,也不會在摩鐵
或是其他私密場所進行"女性選民服務"
信我者天堂近了!!
  • 1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