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onarka wrote:
重點應該是,華為到...(恕刪)
擋人財路?
伊朗直接講明了要研發核武和洲際導彈打美國,所以美國才明令「凡美國生產或授權生產的正面表列敏感物資」禁止銷售給伊朗,不讓伊朗用美國的科技造武器打美國。
但是,中興和華為使用人頭公司和假的金融資料,欺騙美國,把那些禁運物資賣給伊朗。
如果中國你自有的技術,你拿自己的東西去賣伊朗,美國也管不著,但是,人家美國的法律清清楚楚,這些美國的特定產品「不出口給伊朗」,你偏偏自作聰明,欺騙美國,把東西轉手送到伊朗。
順道一提伊朗核協議,伊朗核協議是有「有效期限」,時限一到,伊朗就可以開發核武。
還有,該協議簽訂時,只要求不得研發核武,沒有禁止研發長程導彈!
再來,該協議是一年一簽,裡面規定合約國每年可自行決定下年度是否留在協約裡。
當初為了說服伊朗加入這個臨時又半套的爛協議,美國還拿了大把的美金給伊朗。
即使大家都不退出伊朗核協議,我記得該協議是2015年簽訂,有效期間只有15年,也就是2030年一到,伊朗就可以「公開」研發核武。
擋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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