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華為訴三星侵犯專利案中國一審勝訴 卻在美國遭到駁回

來源

華為起訴三星電子公司侵犯其專利權一案又有新劇情。(圖:AFP)

早前鬧得沸沸揚揚的華為起訴三星電子公司侵犯其專利權一案又有新劇情了:美國法官再次裁定三星禁令失效。據彭博社報導,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William H. Orrick 表示仍然忠於他 4 月份的裁定,認為華為不能執行中國法院的裁決,三星電子可以繼續在中國生產和銷售智慧型手機。

Orrick 在 4 月時就表示過,華為和三星雙方在舊金山還有一場訴訟,在舊金山法庭作出判決前,深圳中院的裁決不能生效。

據彭博社,周二,Orrick 再次聲明,已經考慮過並拒絕了華為的申訴,「華為沒有說服我,我不覺得我的決定是錯誤的。」華為和三星的專利糾紛要追溯到兩年前。2016 年,華為分別在美國和中國對三星發起訴訟,要求三星公司就其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對華為進行賠償,所涉知識產權包括涉及通信技術的高價值專利和三星手機使用的軟體。

今年 1 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華為起訴三星侵犯專利權糾紛案,認定三星構成侵權,判令立即停止侵權,禁止以製造、銷售、允諾銷售等方式繼續銷售侵權產品,並承擔全部訴訟費。
華爾街見聞在今日稍早的主編精選《全球技術冷戰的狂風正在颳起》一文中提到,華為在美國市場舉步維艱,從 2012 年 10 月遭遇美國國會調查被迫退出美國電信設備市場開始算起,都是以「安全」為由被打板子。

今年 1 月,華為首次與美國營運商的合作在最後一刻叫停,AT&T 放棄在美國銷售華為手機;五角大樓禁止在美國軍事基地銷售華為的智慧型手機。近期,對於谷歌和華為合作加速普及 RCS(Rich Communication Suite,富媒體通信) 技術一事,美國國會議員們也要求調查華為與谷歌在數據分享方面的協議。《紐約時報》評論說,在越來越多的未來科技領域,美國和中國在提供不同的解決路線,對安全、數據保護、網路間諜活動的關切,是兩國扶植本國公司,將外國競爭對手排除在外的主要動因。

我傻眼了....
眾所皆知三星侵權!
但美國卻無視這個事實
駁回這項判決!
可恥啊! 美國!
三星侵犯華為的專利那是罪證確鑿
大陸深圳法院都已經做出裁示了!
沒想到堂堂法治大國 美國!
竟然反其道而行!
美國這是在與正義唱反調!
2018-06-24 17:15 發佈

Nietzsche0990 wrote:
來源華為起訴三星電...(恕刪)


雖說中國大陸抄襲的很嚴重

自家的法令也是他們訂的

但是美國到現在還是世界強權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本身就不是什麼自由市場

都是以美國利益優先的

兩強相鬥台灣遭殃
所以說別相信什麼美國商業信譽至上,自從電信商毀約與華為在美銷售的通路就要知道一切以利益為出發,原則可以拋棄。
小師弟
別生氣
氣壞會被桶歐!
中美本來就關係緊張
我還在等著你P20 Pro開箱欸
怎麼跑來這發文拉
為證明樓主不是反串的

可否請樓主秀出自己的華為手機

因為樓主「看起來」就想是「花粉中的花粉」

有多支華為手機

應該也是正常的吧?

有不少花粉

是華為一出新手機

就換手機了

樓主看起來對華為那麼「鐵」

應該也是這樣吧?

但小弟也不強人所難

就請樓主秀出「一支」華為手機

「一支」就好
跨國法律我不是很懂,
我好奇的是國外判決如何,
關深圳什麼事?
這意思是他國判定沒有侵權,
中國就不能判定侵權的意思嗎?

sansuke wrote:
跨國法律我不是很懂...(恕刪)

https://www.google.com.tw/amp/www.epochtimes.com/b5/18/3/19/n10229939.htm/amp
這邊有說明一下

Nietzsche0990 wrote:
來源華為起訴三星電...(恕刪)


謝謝分享!!!

這裡不是法律事務所。

他國的法律事件,跟台灣消費者無關。

sansuke wrote:
跨國法律我不是很懂...(恕刪)




可能是親中反美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