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此路是我開此山是我財

各位山友好,我家在深山中的一塊地,地目是都市計劃保護區,有一條野獸小徑穿過,我定期會去巡有無人傾倒垃圾或盜木佔地,最近開始在山中養蜂。昨天在安置蜂箱時一位登山友路過,聊天時我提到要養蜂,她有點不高興地說 “這路有人在走欸”,然後又問我山頂竹林的新竹有沒擋到路,口氣好像她才是主人,我有義務清路給人走一樣

那條小徑如圖是泥巴路,路上偶有登山隊繫的布條,但不是知名路線所以一兩個月才會碰到一位路過民眾,我其實也很感謝有山友持續清路才能維持可以走的狀態,而且一個人在山上工作挺寂寞的,大自然也是屬於大家的,所以一點也沒有封路的想法

我想請問大家關於法律責任的問題,我是否有義務讓人經過,並在有人受傷時負法律責任?除了蜜蜂和蛇等,路邊還有個不小的滲坑,就算大人掉下去也不見得自己爬得出來,因此我想在起點終點處立牌,寫 “自此到頂是私人土地,屬於野外環境而非公園,可以通行,但如果未邀入內而招蜂螫蛇咬或跌倒受傷者,後果自負,謝謝!
xx 山所有人敬製”,這樣寫好嗎?能因此避責否?


此路是我開此山是我財
2021-02-05 11: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開此山
你當然可以這麼做~但意義是什麼呢?

以台中大坑9號步道那邊都屬於私人土地~如果持有人一旦這麼做~那會多少人無法在那那運動.還有攤販.等等之類的影響.....
九帶犰狳 wrote:
各位山友好,我家在深...(恕刪)

做人太善良會被欺負,路上違停這麽多,沒聽到有人喊會影響交通的。
l139788 wrote:
你當然可以這麼做~但(恕刪)


所以為了讓人可以運動要無私地把私有土地讓出來???
九帶犰狳 wrote:
各位山友好,我家在深(恕刪)


勸你不要給人方便
不然會被當隨便
告示牌別立了 自找麻煩還留下證據
出了事 你一定會被究責管理責任
九帶犰狳 wrote:
...可以通行


不要立牌子, 或是直接立(私人土地, 禁止進入). 不要有太多善意.
唯一可以釋出的善意就是: 有人執意要走你可以當作不知道.

"可以通行" 會被奧客解釋你需負責路徑的安全, 所以出事後就會拿這點告你.
他人告不告的贏不知道, 但賠償金不凹白不凹, 少部分的山友很惡質.
天天吃阿鈣 wrote:
勸你不要給人方便
不...(恕刪)


真的,明明就是私有土地,想怎樣都行
不要被那種積非成是的想法給影響
這個有可能會牽涉到法律的層面
可以尋求免費法律諮詢
先看看所在地的地方行政中心,或是民意代表服務處有沒有提供這樣的服務
因為通常分配到的時間有限
如果有的話,準備一些文件或是照片
可以協助律師了解狀況,並得到較為正確的答案
http://caf677.pixnet.net/blog
建議花錢

直接用高聳圍牆 或粗鐵欄干圍起來

做一塊超大的告示牌:此地是私人土地 

不要來借廁所 

不要來按門鈴

不讓人問路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不借人.車通過 

不借物資 不借電話

一定要避免一大堆有的沒的麻煩
千萬千萬記住

絕對絕對不要讓山友太過方便

他她只會方便當隨便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