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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 花蓮縣將開罰3名違規登山客

全國首例! 花蓮縣將開罰3名違規登山客

2017-10-17 16:27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即時報導

3名登山客未依規定從南投縣入山攀登馬博橫斷,在花蓮境內因溪水暴漲受阻,今由空勤直升機吊掛救出。花蓮縣消防局決依上月公布的「花蓮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開罰2萬元,並索討地面搜救費用,消防局表示,這是全國首例。

花蓮縣消防局災害搶救科長陳秋銘說,目前已有南投、台中、花蓮縣市實施登山管理自治條例,經查另兩縣市都尚無開罰案例。

陳秋銘說,花蓮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上月14日頒布,違反規定最高可開罰5萬元。經查,3名登山客違反第6條規定,由領隊帶領入山,亦未依該條規定辦理登山綜合保險,縣消防局因此決定開罰2萬元,並依第14條規定要求支付搜救費用。此外,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也將針對未依規定申請入園部分開罰。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指出,國內登山活動非常盛行,但山域意外事故救援案件卻層出不窮;登山管理自治條例的立法目的是保障民眾登山時能提高安全,對於擅自進入管制山域而發生登山事故的違規民眾,也會要求支付搜救費用,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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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付費」精神
2017-10-17 17:17 發佈
什麼!
才罰2萬?

沒罰個幾十幾百萬的,怎麼顯的出爺們不畏風雨,冒死登山的霸氣!
搜救費用另計哦~

如果有直昇機費用,起碼要6位數了

02933 wrote:
搜救費用另計哦~
這是一定要的
不知道有沒有後續消息,一共被罰了多少?

twomax wrote:
不知道有沒有後續消息,一共被罰了多少?

好像又不用罰了,雪羊說這是一場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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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登山開罰首例 雪羊:只是一場鬧劇

2017-10-17 23:27聯合報 記者徐庭揚╱即時報導

李姓登山客一行3人於7日從南投東埔溫泉入山,攀登馬博橫斷,因豪雨溪水暴漲受阻求援,而遭花蓮縣消防局依「花蓮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每人開罰6萬元,並索討地面搜救費用,成為全國首例。登山攝影師「雪羊」認為,這會引發寒蟬效應,讓以後爬山沒申請的都不敢求救,直接錯失黃金救援時間。更直指花蓮荒誕的登山自治條例想開罰,注定是場鬧劇。

雪羊說,這次並不是真的山難,而是天氣惡劣而受困,實在也不需要到開罰的地步,且「根本無法開罰」,因為,自治條例明定要在「公告管制山區」活動,未經申請又出事才會開罰,但是,花蓮縣政府只完成了條例的公告,卻沒有公告「管制山區」是哪裡,也就是說,如果真的有罰單,它是無效的,因為於法無據,山友可循訴願、行政訴訟管道捍衛自己的權益。

他在臉書的文中針對「登山管理自治條例」提出質疑,如,民眾申請入山容易,卻沒有實質審核,因為只要在網路上複製貼上行程就好,主管機關根本無法判斷這個人有沒有能力入山。

另外,自治條例要求需要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的專業領隊帶領入山,否則要開罰,他反問,一個專業的護理師和一個僅具基礎救護能力的資深登山者,你會選哪一個帶你去爬山?

此案開先例開罰,極可能引起「寒蟬效應」,雪羊舉例,酒駕現在罰很重,但酒駕有絕跡嗎?完全沒有。「罰」是不能促進安全,這反而讓人怕被罰而在好救的黃金時段不敢報案,等到事態嚴重才會曝光,把原本簡單小山難搞成重大山難,到最後基層只能硬著頭皮去處理一條比一條困難的山難。

雪羊表示,消防隊並不是拿來山搜的,如果同時發生多起山難時,難道勤務都不用做?只有成立專業的山難搜救隊,然後訂定收費標準全國統一,平日精實訓練,有山難就出動,被救的付不出錢就交給法規強制執行,這樣保險自然會應運而生,人民自然會想要投保分散風險,這才是民主的現代國家應有的作為。

stoak wrote:
好像又不用罰了,雪羊...(恕刪)


這是哪位?

阿貓阿狗都可以影響決策了是嗎?
真是民粹治國

stoak wrote:
讓以後爬山沒申請的都不敢求救
雪...(恕刪)


這樣很好啊
有本事爬黑山,就要願賭服輸






02933 wrote:
這是哪位?

阿貓阿狗都可以影響決策了是嗎?
牠是"羊",不是阿貓阿狗....

這會引發寒蟬效應,讓以後爬山沒申請的都不敢求救,直接錯失黃金救援時間。更直指花蓮荒誕的登山自治條例想開罰,注定是場鬧劇。

屁話,該做的還是要做
為了避免孩童討厭學習,關閉全國學校禁止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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