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連結是元旦假期在嘉明湖發生兩起事件中,其中一起事件的報導
http://www.keepon.com.tw/DiscussLoad.aspx?code=175AA248804F83A8F27FAB5B81BDC47E3E961D5CA2F31E3C
第二個連結是當事人的心路歷程
http://miley36.blogspot.tw/2013/01/blog-post.html?showComment=1358119986489
而在第一個事件中,很明顯當事人沒有爬高山的經驗
會發生這種事,當事人固然有缺失
但很明顯是領隊(嚮導)失職
18個人的隊伍竟然只有一名領隊...
但我比較想看到的,是另一個事件中,當事人的說法
http://www.keepon.com.tw/DiscussLoad.aspx?code=175AA248804F83A8F27FAB5B81BDC47ED320ACFB9CADB49B
因為下午四點還在向陽山屋,在當時的低溫下,實在不宜重裝上避難山屋
但那兩位山友依然不聽其他隊挑夫的勸告,一意孤行
可以判斷,這兩位應該是有經驗的山友
但是既然有經驗,為何會做出這種離譜的判斷?
沒什麼經驗的山友要看
經驗豐富的山友更要看(能力越大,責任越重)
peryct wrote:
而在第一個事件中,很明顯當事人沒有爬高山的經驗
會發生這種事,當事人固然有缺失
但很明顯是領隊(嚮導)失職
18個人的隊伍竟然只有一名領隊...
問一下各位山友的意見
登山隊伍人數較多的話
以18人為例
是拆成兩隊較好(一隊九人) 領隊、押隊各一
或是維持18人的隊伍 領隊、押隊各一
中間再安插數名與領隊及押隊聯絡的隊員較好?
peryct wrote:
因為下午四點還在向陽山屋,在當時的低溫下,實在不宜重裝上避難山屋
但那兩位山友依然不聽其他隊挑夫的勸告,一意孤行
可以判斷,這兩位應該是有經驗的山友
但是既然有經驗,為何會做出這種離譜的判斷?
引自登山補給站向陽派出所留言:
『登山隊行進時前後都應派員領頭、墊後,如有類似上述情事或放任隊員獨自下山導致隊員意外(傷、亡),領隊需負刑法遺棄、業務過失(傷害、致死)、背信等罪責,本所亦責無旁貸自當追究到底、依法嚴辦。』
有個疑問...
假設隊員一意孤行
不聽隊員或領隊的意見
導致不辛發生山難的話
那麼領隊也會被起訴嗎
或是經由其他隊員證明該名發生山難的隊員是一意孤行
領隊就不會被起訴?

很多人自以為出錢就是老大,嚮導說要徹退,他說我出錢就是要去,又不能丟下他
其他人也要顧,死活不聽勸。
我只是愛爬山而已,山不會不在,但人會不在。
改天在來,四季美景不同,何必急於一時。
所以要上山,慎選嚮導與隊員,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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