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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山難救援都要要求當事人負擔救難開銷?

我個人認為國家若鼓勵人民從事登山活動,就要有救難設施. 人民只要合法登山遇上山難,國家有責任與義務進行搶救, 國家的救難組織不是營利單位, 其運作當然由國家編列預算支應, 空中勤務總隊總不能有人有直升機不做事, 直升機僅用來裝備保養給上級長官裝備檢查用的, 好像中華民國國軍只會保養裝備卻不會作戰一樣.
2011-11-19 0:49 發佈
freeman9955 wrote:
我個人認為國家若鼓勵...(恕刪)

只會讓不懂自律的人亂來.
碰到這偽登山客怎麼辦?
鑽漏洞.浪費人民納稅錢.


把海鷗當包機?獲救下機活蹦亂跳

.空軍嘉義海鷗直升機,昨天接獲任務,前往屏東山區搶救四名登山客,只是四人被救上來,活蹦亂跳,打罵嘻鬧,送醫後沒有掛號,反而直接快閃,根本不像是受困多天的登山客,軍方從四人穿著短褲雨鞋,懷疑他們可能是盜採林木的山老鼠,濫用空中直升機搭下山,現在要調查四人身分。

海鷗直升機,穿越層層雲霧,就在茂密樹林發現四人蹤影,利用吊掛方式救起,只是四個大男人獲救後坐在直升機上,穿著紅色上衣的男子始終嘻皮笑臉,態度很不正經,讓救難人員有些動怒,甚至直昇機抵達地面,四個人還自行走下,身體看起來根本沒有任何不舒服。

急診室醫師:「他不讓我們看,他們覺得他們身體沒有這個需求。」四個人送醫後,身體健康的很,沒有掛號反而是直接由朋友開車接回,直接閃人。

四個人聲稱是到大鬼湖豋山迷路,十多天才請求救援,但看看四個人獲救時的穿著都背著大包包,腳下穿著不是登山鞋,而是工作雨鞋,甚至還有人穿著短褲,這身裝扮讓救難人員不禁懷疑,四個人不是登山客,而是去山區工作,疑似是要盜採珍貴的牛樟木。

獲救的四名原住民,戶籍也不在屏東而是遠在苗栗,加上獲救地點還蓋著帆布,前往搶救的嘉義軍方也懷疑,這底下是不是還留有盜採的樟木,研判四個人可能還會返回。軍方海鷗救援直升機有沒有遭到濫用,被盜採的山老鼠,當成空中運輸機使喚,現在警方要調查四個人的身分。

左撇戎 wrote:
只會讓不懂自律的人亂...
把海鷗當包機?獲救下機活蹦亂跳
....(恕刪)


進行調查就好, 這與救難是兩件不同的事. 若是謊報救援, 依法處理.

左撇戎 wrote:
只會讓不懂自律的人亂來.
碰到這偽登山客怎麼辦?
鑽漏洞.浪費人民納稅錢.


照這樣的邏輯的話...那以後消防車跟救護車出動應該也都要收錢...

可以替國庫省更多錢

對於不爬山的大部份鄉民來說,

登山是有錢有閒的人才玩得起的,

一件外套動輒上萬, 一次行程動輒7天,

出了事還要花大家的稅金去救,

所以很容易就變成大家不滿情緒的箭靶.
這才真正使用者付費的精神啊…
freeman9955 wrote:
我個人認為國家若鼓勵...(恕刪)
這跟政府是不是應該在股災的時候,進場護盤有異曲同工之妙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咆哮的惡魔 wrote:
照這樣的邏輯的話...那以後消防車跟救護車出動應該也都要收錢...


FYI: 在美國,叫救護車真的要自己出錢。 一趟約美金$500~$1000不等,約台幣$15000~$30000。

那這樣來說的話...

以後有什麼天災人禍

政府要徵調民間的人力車輛等資源

應該也要持對等原則付錢才是

真的要是把制度定出來又能做到公平合理的話應該老百姓也能接受吧

freeman9955 wrote:
我個人認為國家若鼓勵...(恕刪)


同意~不過前提是
應建立登山認證執照認證
將登山路線劃分難易度
來做為管理認證區分
另外
登山者應於登山前
提供相對應的裝備及計畫給管理單位
並於相關的單位登記後出發
一但遇到山難或意外狀況
需要政府拯救才不需付費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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