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dman wrote:選擇冷漠就不會有人被誤會...同時祈禱自己永遠不會是那個需要被幫助的人恕刪) 我就是曾是躺在地上待救的人~因為感同深受所以我會幫忙,但後來發現會捲入不必要的紛爭~所以為了穿一件可供辨識的制服所以我加入了義消。
clarkbicycle wrote:我就是曾是躺在地上待救的人~因為感同深受所以我會幫忙,但後來發現會捲入不必要的紛爭~所以為了穿一件可供辨識的制服所以我加入了義消。 我用的是比較懶的辦法,在車上裝行車記錄器,就是當作自己行為的佐證我想...法律無法完全規範人的想法和行為,所以才需要人性的本能適時伸出援手許多兒童婦女家暴受害發生,尤其是虐兒致死事件,只能靠鄰居多管閒事報警求助法律管不到的地方太多了,如果社會缺乏溫暖再多法律條文也幫不了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