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客本身惡行惡狀的也是有,這種人也存在
目前只能說靠山徑分級與入山申請來限制,是完全的不足
不論是國家資源還是民間志工,急難救助本身就有存在的必要
急難救助的對象,又不僅止於登山活動,溪流,衝浪,自行車,越野跑步等等
困難的是背後的資金,沒有資金就沒有難以運作
資金不一定要由國家負擔
但可以是一種保險或是互助基金形式,由參與的人負擔
問題集中統籌資源這種事情並不是一群登山客就能做的
這世界上比新聞上所說的台灣登山活動還要嚴峻困難的運動太多了
美國PCT全長超過4000公里,雖說並不算險峻
收取適當的費用,能讓政府與志工有資金組成支援的團隊
當然絡繹不絕的挑戰人潮,也能創造觀光收益
會去救人的人不會因為你說浪費資源就救人
如果你以為從事登山,跳傘,衝浪的人都不明白其中風險,那絕對是錯的
結伴會比獨行好,是因為有些小的狀況是可以立刻獲得支援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狀況,都能夠處理
高差超過你帶的繩子,不向外求助要向誰求助
看到一個人在山上死了,就說是浪費國家資源的
如果是出事的是,我寧願貸款也不屑拿你那幾毛錢
飛機整體出事率遠低於陸地交通
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一旦出事死亡率很高
然而搭機都是自願的
所以出事時要去怪亡者不應該搭機,不應該浪費國家資源去搜救
接受了國家義務教育
應該要學會了解事實再客觀下定論
更不要去助長媒體這種是非不明,刻意引導輿論的歪風
撇開無法申請入山的部分來說
這次並不是胡鬧式的呼叫救援,她是真的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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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uriefz wrote:很同意這樣的說法風險自己承擔我想很多人都是贊成的使用者付錢的不是僅限於登山任何非公安或是人為的花費需求
錢本來就應該要自己付..(恕刪)
這會有問題!!
開車違規酒駕/超速/闖紅燈/國道行駛路肩,
違建住戶火燒厝,路上打群架/槍擊...
難不成載運違規者的救護車,健保可不給付?
原住民/農民在危險的山區發生意外, 救援要自費?
比基尼登山客,以她在山上待的時間,已算是原住民的等級了!
爬黑山是違規, 大不了罰款,
酒駕/超速/闖紅燈...除了違規還可能違法(刑法),還可能被判刑。
違法犯罪的都可免費救援, 違規罰款的卻不能免費救援?
所以,應該和救護車/吃到飽餐廳一樣,濫用資源的才要自費,
政府相關部門可設個評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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