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惡小多 wrote:
使用者付費,
法院既然已經有國賠的判決出現了,
消防署該好好考慮訂個搜救價目表出來吧。
出動的人力、直升機都是要燒錢的,
事後家屬反咬賠償、風險評估也該計算計算。
沒錯...
很多山友不支持保險制度
也不想取消單人上山的規定
更不想出了事後要付錢~~~
但人走了後卻想提國賠!!!
那很簡單...
訂個搜救價目表吧~~~
直升機出場,計程計時收費
人員搜救,計程計時收費
人員攜帶裝備,計次收費
想救援機會高,裝備帶得好,請多花錢!!
單人攻從未到過的百岳...唉!!
Coolshin wrote:
發問,為什麼不能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