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man9955 wrote:
不要用自己的體會去猜測別人的能耐. (恕刪)
有能耐出事就不要等人救
愛搞危險的活動,死活都靠自己,就沒人會多說一句
freeman9955 wrote:
請問
1. 當事人有生命受到威脅?
2. 一定要用直升機救人?
3. 直升機是私人的或政府救難單位的?
4. US$8000 是美國政府給的帳單或是直升機公司給的帳單?
freeman9955 wrote:
我個人認為國家若鼓勵人民從事登山活動,就要有救難設施. 人民只要合法登山遇上山難,國家有責任與義務進行搶救, 國家的救難組織不是營利單位, 其運作當然由國家編列預算支應, 空中勤務總隊總不能有人有直升機不做事, 直升機僅用來裝備保養給上級長官裝備檢查用的, 好像中華民國國軍只會保養裝備卻不會作戰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