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11072002 wrote:
多元社會多元價值
台灣目前逐漸轉為觀光產業生存之道之一,
目前的環島單車有市場,未來中央山脈大綜走也有其市場。
會提到美國炒作太平洋山脊美國走到加拿大也是個市場。
剛發生地震的婆羅洲共和國(?哈~)的神山受困的登山客多是各國人種,
這就是市場。
市場很大
不過市場越大
若沒有適當管制,消防單位的責任風險也就越大
前面有網友也說了"過失責任"
如果台灣的共識是可以把救難單位的過失責任拿掉
全面開放刺激經濟何樂而不為?
過失責任如果一直存在
越是開放,將來賺的可能都還沒有賠掉的多
chin11072002 wrote:
跟新北市長學習學習吧。龍洞瘋狗浪事件的整個舉措令人佩服。
兩案例差很多
新北市府也無需國賠,只是發發慰問金,負些道義上的責任
這跟消防救難單位要揹上過失責任意思差很多
chin11072002 wrote:
你哪國?不保你幸福阿?歡迎來台灣國度,台灣國度的目前憲法還是有保障你幸福的。
親近自己的國土沒什麼不對,怎可剝奪一人登山自由呢?
如果真的想保障或勸導,南投縣政府可以跟宜蘭鬼湖採用預約制度或者網路媒介獨攀者,但這只是媒介,不能禁止。
如果人民真的堅持獨攀,也該做的[裝備檢查]後,法定制式規格不符下提供器具支援或租借或者乾脆做廣告等。
個人可以想見的,南投縣政府真的通過限制獨攀的自治之後應該就會出現[釋憲]會有人打憲法官司。
別再拿憲法出來說嘴了
憲法只是大原則大方向
細節管理仍是交由各法規,條例,命令辦理
如果什麼管制都拿違憲來說嘴
那高承載違不違憲?
高速公路禁行機車違不違憲?
機車只能搭載兩人違不違憲?
危險水域管制違不違憲?
扯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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