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7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

訓練專業搜救人員要時間跟錢,我在美國上過幾次課,結束時都沒有能力在指導下達到要求· 綁個繩子往下切看別人做很簡單,一個不小心會死一堆人· 國外很多登山都有保險為的就是萬一意外發生可以有專業救援
訓練專業搜救人員要時間跟錢,我在美國上過幾次課,結束時都沒有能力在指導下達到要求· 綁個繩子往下切看別人做很簡單,一個不小心會死一堆人· 國外很多登山都有保險為的就是萬一意外發生可以有專業救援
其實只要不登山不就沒事了??

不怕死的不一定會死 怕死的也不一定不會死

但是肯定的是常常不怕死的人......死的機率應該比怕死的大一點點點點吧

darkshadow3359 wrote:
要賠的不是她兒子沒...(恕刪)

應該是國家要跟他家屬索取出動的人力費用,然後搜救不力的問題應該是由國家負責對搜救人員懲處,而不是家屬向國家索取賠償,說的好像他們都沒錯一樣,成立基金會的錢他家可以自付
大家說的都很有道理!!

當談到錢的時候我相信很多人又會有不同看法了!!

結論很簡單,就是一個自殺後還有政府補助款可領的惡意詐財
搜救人員好像都是民間單位吧,那些人真是勇敢也吃力不討好。
台灣沒有強制禁止登山,都提醒會有天氣變化了,遇難本來就該自已負責了。
車子都先說沒剎車了,還敢開上路,出事了本來就要自已賠了。
本來就是~自己心甘情願冒險爬山,結果回不來請人去救你,耗費大量人力物力不說,能把你救下來該感激了! 救不回來是你自己活該! 又沒人拿刀子押著你去爬山?

該判國賠不給過,這種自己作孽造成的,反而可以賠? 真是鬼島!!!
小弟個人覺得法官判的沒錯,問題的重點是消防員找了50多天,找不到,民間找二天就找到了,
這代表消防員的搜救指揮上,有很重大的出錯,也代表國家花了錢,設了這個單位,卻無法讓消防局的功能實際發揮
做用,這不也是浪費國家資源嗎?

消防局出面說,這種判決很受傷,但卻未就整個搜救過程做出檢討,小弟的感覺就只有官僚

搜救目的是把人救出來,消防局用了錯誤的方法,很辛苦很努力的來。 救不到人,
國家政府人員用這種心態來做事,小弟是較不能認同

至於死者從事高風險活動,已經付出代價了,且個人覺得跟消防局的指揮錯誤,跟本是兩碼事

chin11072002 wrote:
如果這個事件讓台灣政府消防單位成立[專業登山搜救隊]就跟[地震搜救隊]那樣,何樂不為呢?...(恕刪)



個人支持法官,這樓應該是正確思維

判國賠,出發點在於認為搜救不力
不在於山難該不該搜,該誰來搜

那不是法官的問題,也不是受難家屬的問題。

如果不該搜救,就請將單獨入山...等行為令為禁止
如果消防隊負荷過重,應由政府檢討,另立登山搜救隊

如同台北市不准警察送遲到考生去考場同樣意思

一件老是做不好的事,必有該檢討之處

不過,消防隊確實很冤,這件事的檢討,不是消防隊能做的
法官該多做的,也許還該包括對內政部的責任檢討...
否則我看不出來會有變革的可能
  • 8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