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卿 wrote:
二、消防署接管救災救難業務已將近10年,至今山難救援機制仍如此貧乏,害死了多少人?能說沒有一點責任嗎?
第二點根本狗屁不通! 害死張博崴的是他自己的無知跟自負,他登山前有受過特種部隊的山訓嗎? 有受過野外求生訓練嗎? 會用草皮做被子保暖嗎? 會野外生火嗎? 會用北極星定位嗎? 有夜間潛行經驗嗎? 他失蹤時有求救嗎?
無關流行 wrote:
提問:
請問如何證明張生一直呆在那裡沒有移動位置?
也有可能當救援隊搜至該處時張生還不在那裡,張生是多日後才抵達遇難地點並在該處死亡後遺體被山友黃國發現。
以上情況,張生家屬如何舉證上述情形不可能發生並"確定"救援過程有疏失?
芭樂068 wrote:
關於這問題你問消防隊員就知了
請問他們有相關的救難設備和山難救援的訓練嗎?
尋獲比例那麼高是因為基層消防隊員的努力以及人力來達成的
基層消防隊員的功勞是不可抹滅的
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台灣的山難救災是不是能夠更有效率及組織?
也就是本案官司的重點,既然那位媽媽能夠列出國外的做法
來說明台灣山難救災做法有嚴重的缺失
也就說明了內政部以及消防署的長官有重大的失職
既然如此,國賠不是應該的嗎?
oaleft wrote:
依照發現遺體跡象判斷,張生應該山難沒多久即受傷往生(攜帶食物沒吃完,帳篷沒搭起來,沒睡在帳篷裡)
新聞報導有誇大之處,好像是引用葬儀社說法,沒考慮到那年多次寒流,遺體不易腐化
遇難地點搜救回報無發現,我認為是專業問題
非專業人員難以從一些蛛絲馬跡中研判有人經過那裏,看到不可能下去的溪谷,就研判張生不會往那裏走
就算專業人員也可能會有疏漏,在家找東西都會找不到了,何況又在山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