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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山難救援都要要求當事人負擔救難開銷?

政府負擔的費用也是我們納稅的錢啊

如果政府負擔不來,頂多也是多課納稅人的稅金或將其他預算挪到國軍軍機

所以山難救援是否由部份當事人負擔?!

我覺得要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

政府應該是建立類似和汽機車強制險一樣的制度.

有購買保險才發給入山證,







freeman9955 wrote:
我個人認為國家若鼓勵...(恕刪)


個人認為是要付一些規費
如一次一個人三萬等避免不正當浪費
而不是說要全額付費
另外山難救援應該在統籌獨立
要專業一點
~01呀 你甚麼時候要改進 換一次頁花了我4秒鐘~
119載送非緊急傷患時,其實已經有訂定收費標準
但各縣市都沒在收阿,前陣子台北市有位市議員就質詢北市消防局
怎麼沒依法對"非"緊急傷病患的人收費
那些喝酒醉的打119.要去醫院急診單純掛號拿藥的也打119..
只要跟救護人員說我噁心想吐,胸悶等關鍵字語就可以搭免費白色計程車
那議員開玩笑說,改天他招不到計程車也打119好了......
收費其實不用多,只要比計程車多一點就好了
主要是遏止習慣性公器私用的慣犯民眾.........
把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使用者付費吧

這樣要去登山的人才會認真做好事前準備

以及好好思考是否要從事這麼危險的活動
我並不介意繳的稅被拿去用在救登山客或讓人當免費計程車搭,那又怎樣呢?

反正,還是要繳稅啊,又不是使用者付費後,可以不用繳稅。

反正繳給政府的錢怎麼不見的誰知道,至少發生這些事還看得到帳單

(原來在台灣登高山叫做從事危險級活動,開車走蘇花公路才是吧!以後針對自行開車去花蓮遊玩民眾也應該付費才是)

咆哮的惡魔 wrote:
那以後消防車跟救護車出動應該也都要收錢...
.....(恕刪)


救護車出動視情況收費..

君不見有人老是把救護車當程車..

如果山難救援都要要求當事人負擔救難開銷..

如果是那種喜歡在颱風山登山..或是不按規定來的..

剛好而己..
天作孽猶可違....

自作虐不可活....


因為你自己爽想去登高山....偏偏又沒有那種屁股...造成龐大的社會成本..包含搜救人員的性命..為什麼別人要幫你負擔??一點是非觀念都沒有.....那乾脆酒醉駕車也別罰了....反正你爽就好....別人的生命財產都不痛不癢.....



每次看到那種天候不好....新手....逞英雄的死在山難....我都覺得是是三好加一好啦..........

freeman9955 wrote:
我個人認為國家若鼓勵...(恕刪)

只有四頁就好幾個轉不過來的
樓主不應只談山難救援,從事海洋工作,漁船補魚,遊艇出遊,海灘玩水,...
發生海難時是不是也要負擔救難開銷?
還是又如某些人說的"使用者付費",
使用者付費可以用在這啊?
以後颱風淹水,山崩,土石流,你就不要叫119來救你

還是應該建立付費原則和制度,例如 : 登列管的高山如百岳等自有其危險姓,應該建立列管人冊,申請入山者應支出保險金(包含山難救助),因公務入山者才能免費救援,至於私自入山而遭難者,便需自行擔負一切的救助費用.否則刮大風下大雨不顧任何危險也要上山,或身體有恙也堅持上山.這根本就是擺明浪費資源.一昧的鄉愿救人,卻不從根本解決,人道的大帽子扣下,政治人物也一起擺爛.台灣根本就不會形成一個合公義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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