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9420 wrote:
那就把嚴重腹痛增加一個選項,
因患者不聽專業人員建議,
將不能吃下肚的汙染海鮮,將其吃下肚,因而引發細菌感染,急性敗血。
這算是自選的選項吧!救護員可以棄之不顧嗎?
很多救護人員救護的對象,都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尤其是行車糾紛,車禍。救護員可以因當事人,應注意而未注意而不救護嗎??
考駕照時不是都有列為考試內容或注意事項。
我有個建議,登山客是否入山,和是否救難過失,分開來討論,會比較適合。
問題就在於,很難分開討論。
一群人發生山難,與獨自登山者發生山難,搜救的難易度是差距很大的.....
反正南投縣政府也打算改規定,以後未滿三人,別想入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