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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斷腿高山受困35天李明翰:我用膝蓋爬10公里求生

如果大家都這麼會算,那些去溪邊玩水溺水的,請救護車去救是不是也該自費,那些醫生囑咐不要喝酒的,還是喝到胃出血找救護車去救,是不是也該自費,要就立法明確規範,不然只要是合法的,沒什麼好批評的.

chungjeter wrote:
這種人最自私.
登山很好,
但沒甚麼多了不起....(恕刪)
+1
神回應
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getbetterandbetter wrote:
鬥志堅強,但也好奇...(恕刪)


地圖有網格可以概略計算里程~
芭樂KEN~~不是放芭樂的芭樂~是很芭樂的芭樂KEN...
為你所愛的去死..也值得了!

2227995 wrote: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救援花費自己負責,我想大家都不會有意見的,要怎麼登都隨便.


LJC2048 wrote:
一人獨攀發生山難網...(恕刪)
哀,如果他真這樣說,臉皮真是夠厚的.


里斯特 wrote:
獨攀能高哈崙橫斷墜...(恕刪)
elvisjulia wrote:
救援花費自己負責,我想大家都不會有意見的,要怎麼登都隨便.


事嗎? 我敢跟你打賭
如果有人願意自費,或者訂出收費標準
照樣有人有一堆意見!


反正花錢的是大爺,你管我怎麼花,
反正我願意出錢,把直升機當計程車你們也管不著!
就如同反正我願意出錢,我要天天叫救護車載我去醫院也是合情合理的?


而且一但救難有了"收費"
可能就會產生一種新興商業活動了
里斯特 wrote:
李明翰昨天說,支持付費搜救,但是台灣搜救品質還有很大進步空間,若做到搜救專責、專職,就有資格收費。

李明翰說,認為要不要保險、帶什麼裝備是個人選擇和自由,他喜歡獨攀,也無法接受條例規範要專業領隊帶領,「如果強制至少兩個人才能開車上路,大家會有什麼感受?」

他如果真的這樣說,那真的以後搜救隊不要去管這種人了。要獨攀就簽切結不要搜救自己想辦法下山,不然搜救隊真的是救辛酸的。

汪汪掀背 wrote:
很好,那代表你認同錢坑計畫八年八千八百萬不如還給全民
八千八百萬,直昇機一年可以坐幾次了
一次一百萬,一年都可以坐88次了

是八千八百億....有沒有嚇到? 而且實際總投資金額1.5兆喔...

davidstrong wrote:
你以為爬山會保險會給付?

大哥你家網路可能有點lag....像台中市的登山自治條例就有規範

第六條 登山活動範圍涉及特殊管制山域,應由領隊帶領之,並依登山路線難易度,由領隊為本人及隊員辦理登山綜合保險,發生意外衍生之搜救等相關費用,由保險給付;

其他幾個爬山熱門縣市也陸續跟進中。以前一直喊政府不訂遊戲規則,現在真的訂了,這些人還是停留在政府不訂遊戲規則的時代....
這種個人興趣問題層出不窮卻變成全民買單

如果讓這些人心裡搜救金錢代價的壓力在,也許能讓一些風險較高的規劃有更審慎評估

出事人是一定要救,但不該是全民買單,然後自己則是拍拍屁股就走人
噗~媒體在造神嗎?再給他點時間,就可以自行下山了⋯⋯

#跪爬10公里,玉山、雪山都可以下山了⋯⋯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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