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跑就去跑呀!用走或是用跑,那是他家的問題,法律沒規定登山不能跑,關鍵是在於目前對於高山活動的安全,規定,保險仍嫌不足,受傷死亡高山症等存在的風險,是已知卻無適當的責任歸屬,往往歸咎於政府單位不能及時救治或直升機送下山,這浪費國家資源也是令人詬病,而且看到想辦路跑活動的單位,規劃尚未完善,是否有先進行路線探勘,標示路徑與試跑,,受傷,高山症,突發性疾病有醫療人員不代表就能處理的好.緊急狀況是否能順利後送,有沒有安排好直升機,別變成又是搜救又是政府派直升機去運屍體的.
加藤大治郎 wrote:如果有網友認識參賽的...(恕刪) 如同我之前的預測....嘉明湖對他們來說小菜一疊,之前看到這麼多人酸真是夠了,一般人要3天的行程-這群人基本4-6小時完成....第一名回終點後又加碼回到山屋找人,這就是差距!腿力.肺活量.越野動態能力的不同當然一定又會有人說運氣好沒出事等等的結果論,最終你還是不會了解你們的差別?因為他們以經再想著下一次要挑戰哪些路線了...還要訓練加強哪邊彌補不足!而不是敲鍵盤爬枕頭山jslan wrote:真正有guts的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