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單獨入山
我不曉得死者單獨入山是否合法,若合法的話,可能制度上要檢討,非工作為由或受過一定專業技能訓練者不能單獨入山。
但若以單獨入山為由,判定所有責任都由死者承擔很不合理,因為單獨入山不等於自殺,否則大家都不能自己獨處,自己去巷口超商買個東西被綁架、被侵犯或摔倒昏迷都不需要救啦,這些人都是死好活該嗎?我想不是吧。
2. 搜救費用
我記得之前有新聞,若是在封山,或沒有通過審核入山遇難,搜救的費用是要自費的;我認為還是要有一定程度免費搜救,這是國家應該給的基本保障,目前的問題可能是付費和免費的屆定很模糊。
3. 搜救單位是否有過失?
就目前的報導內容,受難者撐了40天,理論上是很有機會救到他,可惜花了那麼多人力物力,卻始終找不到,搜救單位可能是有責任,至少在這些片面資訊下,我認為國賠非常合理。
搜救本來這些人的工作,做不好當然有責任,不然以後搜救人員就擺爛,反正找不找得到都不關他的事;當然,搜救人員訓練不足,這凸顯了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
4. 沒有一個訓練良好的官方山難搜救組織
前面有很多人提過了,消防員真的要十項全能,工作非常辛苦,我不怪這次的消防人員,而像我上面說的,有沒有疏失?我想有,但責任是否在這些前線消防人員身上?我想不是,應該是整個消防體制搜救制度的問題,是時候趁著這次的新聞,獨立出一個專業的山難救援組織,並特別專業訓練才對。
我不是山友,對於實際的狀況並非非常理解,只是依照大家提供的資料分析,我覺得大家的立場都有部分是正確的,出發點都不錯,我提出我的觀點給大家討論,若有意見也歡迎提出檢討,謝謝。
LLACAS wrote:
喜馬拉雅山快凍死的人也不會有人把你抬下來,就算是白人也不例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9Z_nyrMuYQ
搜救隊也是人生父母養,要是搜救過程出事,那這個老木是不是也要賠償搜救隊家屬??
這就像在中國,有老先生騎單車摔倒也沒人敢救(不然警察來老人誣告說你撞他摔倒),被這種鳥家屬一搞,我看以後山難只能自己花錢請民間搜救隊去救。不懂得感恩還反咬人家一口,就算兒子死了也不能這麼缺德吧!!
咦…上次有一個台彎人在那邊身體不適走了,死前請人把他的遺體置於山上即可,但是當局好像不淮才抬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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