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ak wrote:好像又不用罰了,雪...(恕刪) 如果是住台中,新竹通知開庭時間一到、就要去花蓮法院開庭車程來回加上開庭時間.人就飽了.....常常跟公司請假、原來是要去開庭公司第一時間就會請你走路
stoak wrote:好像又不用罰了,雪...(恕刪) 這是一場鬧劇 ?那就慢慢上法院去跟檢控官.法官解釋法院開一庭 時間約 3 ~ 4小時 律師費5萬塊律師感謝你~~~(你覺的要開幾庭才會有結果?)
stoak wrote:登山攝影師「雪羊」認為,這會引發寒蟬效應,讓以後爬山沒申請的都不敢求救,直接錯失黃金救援時間。更直指花蓮荒誕的登山自治條例想開罰,注定是場鬧劇。(恕刪) 太好笑了才2萬,登山客就不敢求救?身上一堆行頭裝備都不知道幾萬了編理由也要編的像樣一點
研究就為何要爬黑山?為何這麼多人爬黑山?是無法申請?限制條件不合理?罰則不夠?宣傳不夠?山友自私?封山條件是啥?地方政府各訂規則?救援體系是否有足夠資源或是訓練?其實很多問題需要探討,不需批評個人言論,不會讓整體環境進步,徒增對立.造成山友與公務體系的種種行為,也存在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