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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要來了,偏偏有人就是要去爬大山。


Jeff0988 wrote:
氣象局都說有颱風要...(恕刪)


真的不可取...........
不過你分享他個人FB動態讓大家公審有經過他本人同意嗎?
CHENCHIUTW

npnpnp1979 wrote:
我想你誤會了 大家...(恕刪)


這些人該不該救?要不要救?要不要罰?這影響不影響人的自由?
這都是今天發生的新聞,颱風將至上山真的不可取,這應該制度面的問題,如果依法申請管理單位就應善盡通知及禁止的行為,如果未合法申請還硬要上山就該重重的罰.........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44936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10974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87266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00554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77891
CHENCHIUTW
npnpnp1979 wrote:
你要颱風天爬山當然也可以 台灣是自由社會
但是能不能簽一份生死狀 後果自負 不要動員一大推人



過與不及都不好!
不認為應該提倡生死狀這種東西,有很多事情如果可以用生死狀來解決,台灣肯定會更亂!
我雖然很希望能夠簽生死狀,在工作上可以很方便許多;
但~老是一堆自以為高尚的民眾喜歡偷拍然後上網評論,搞得勞安常常跑來關注!


明明不對的事情,卻妥協讓對方可以進行,事後即使有任何約定,在公評之下肯定會出亂!

樓上有人提到是海警發布後就不能入山!
在外面沒刻意查過~

既然海警發布,那麼海警的前三天和後三天其實都算是危險期!
會去登山的不會是一天兩天,第三天剛好發布海警!


你可以在海警發布前三天上山沒關係,畢竟沒人知道會不會發布海警對吧!!

可是第三天海警發布,後幾天突然你需要警急救助時;
強制要求必須負擔所有費用並且救難時的相關責任!

萬一動用直升機造成事故,那麼背負的是毀損公務設備
萬一救難人員出勤時發生某個救難人員跌倒,那麼救難人員可提出對你的傷害罪告訴!
萬一~更糟糕的!!救難人員傷亡,那麼下一輩子進牢裡吧!!


這樣是不是能得到嚇阻作用?

沒必要為了幾個登山人員特地訓練一批專業登山客!
畢竟這些專業救難人員也可能是其中之一!

很多事情都到事後再來推,沒人說一定要上山救,是政府決定的?



會不會發布海警?沒人可以確定,看到颱風自然就知道別在計畫了!!


chenchiutw wrote:
真的不可取...........
不過你分享他個人FB動態讓大家公審有經過他本人同意嗎?

敢公開就不要怕被人檢視!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你有自由, 但負責救難的沒有不去救的自由,
家屬輿論上級長官沒有給他們這樣的自由!
台灣登山界就是有這麼多自私任性的人
颱風來了

還是有人要開車出門去觀浪~旅遊~登船~登機~看電影....一樣

還是要開車出門 就不怕被東西砸到或視線不佳影響車況造成車禍

出事還要浪費人力去救你

這些應該也要切結書或自付救援金額


鈦瓷記憶 wrote:
颱風來了
還是有人要開車出門去觀浪~旅遊~登船~登機~看電影....一樣
還是要開車出門 就不怕被東西砸到或視線不佳影響車況造成車禍
出事還要浪費人力去救你
這些應該也要切結書或自付救援金額


無限上綱的說法及做法~
只會讓社會對"登山"這個活動更多誤會!!
一切本就該量力而為...

等到人家去救時,還要說救的人不盡心盡力啦~
救難隊員為了救人入山跌斷腳,殘廢時...
又要嘴說要收錢可以,但要更專業的來!!
這樣吵來吵去~~~
會讓大家對"登山"這件事有好感??

互相自發性的提醒~
今天不去爬,改天還有機會!!!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當事者聽得進去,做出儘快下山的決定~~~
真的很難嗎!?

要冒險~~~
就要有失敗的準備!!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也許偶爾運氣好,也許運氣一直都很好沒出事~~~
但就不要遇到一次...
真的會吃不完兜著走~~~
想冒險就要有失去性命的勇氣!!

人越老,越怕死...
怕的不是死,而是身上的青任未了!!
上有高堂,下有稚兒~~~
忍心將這些責任都丟到一旁??
人生不能重來...
命只有一條!!
希望這團山友最後都能平安下莊~~~~
小熊維尼~Winnie在哪裡!?
Jeff0988 wrote:
氣象局都說有颱風要...(恕刪)


真心希望這些人出發前能先簽好生死狀,各人造業各人擔

不要出了事還要政府派人去救難,除了全民要負擔社會成本,可能還要被酸救難不力,搞不好還能申請國賠
發生這麼多次了 有沒有哪個立法委員出來說要提草案的!!!
該死!!! 每次看了都憤憤不平 但是卻無"法"可管!!!

每次喵到報紙或是轉過電視 都看到立法院的秀
可憐 拿你的錢 吃你的錢 就連丟雞蛋 也是用你的錢!!!
這種事情很難有個標準 危不危險太主觀認定啦

至於救不救又是另一回事 混一起討論難度更高

話說回來

颱風天禁止登山其實很沒有道理

那為什麼不乾脆颱風天禁止出門? 危險的程度都是主觀在判定

對小朋友來說颱風天下樓可能就很危險

對一個經驗體力值都滿點的人颱風天上山也不見得會出事

這些都是相對的

法律也沒規定自殺有罪

有時候就是想冒險啊


achihemi wrote:
無限上綱的說法及做...(恕刪)

重點是規劃及落實
使用者付費(救難)

依據不同狀況要求使用者付費(救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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