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yct wrote:
1. 現有禁止登山必須在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後才實施,部分登山客在發布前已進入山域,可能仍被風雨所困,自治條例拉長到72小時前就無法入山。
2. 未來進入台中市轄內規範的山域,須辦許可證,並依規定攜帶衛星定位儀、衛星電話或無線電或手機與保暖等專業設備。
3. 攀登高海拔山域須有專業嚮導。
1.施行有難度,又是一個無法施行的法條
拉到24小時前還有可能,72小時是天方夜譚
2.衛星定位儀,緊急救難時按下按鈕會固定發送現況位置,讓搜救人員可以在最短時間找到(以上資料參照海適用的定位儀),無線電或衛星電話,海事用的有三合一攜帶型的,重量不過幾百克,一個手掌大,不知道適合用在登山嗎??
3.我覺得這點最有問題,如果是越級挑戰需有專業嚮導...這樣OK
先前不是說要依照高山難度設定等級,必須依序挑戰不可越級.....我覺得先前那樣的說法規劃出來很棒的說
我也推登山保險......保險用途用於緊急救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