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 yuan wrote:這不是觀點,是當初搜救事實,而且發生不只一次!!如果你認為不合理,我 既然你認為是事實, 我依你"認定"的事實, 建議以後都由黃先生去救人, 卻被你認為是在酸人, 是你自己否定自己的主張.
個人從事高風險活動,卻由國家來承擔風險?這種邏輯非常有問題成立"專業搜救隊伍",在國家發展的角度來說,絕對有其必要性,但確不能拿來作個人行為風險保障,更遑論用,搜救任務成敗,來當國賠的標準.就算最專業的國際搜救團隊,也未必能保障所有搜救任務順利達成政府以後應硬性規定登山者須自買"搜救保險",否則國家會賠垮台灣的司法不改革,只會讓社會長期處於混亂的局面!
體制的問題,要就告整個國家,告南投消防局,洩憤罷了.誰叫你出手,無功而返呢.允捐,冠冕的理由.國家應該建立收費制度,入山先買單,不買,風幹隨人.不過這跟手術同意書一樣,簽歸簽,白爛的還是會鬧.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也只有人會搞人.爽你在爽,有事大家一齊倒楣,怎會這樣.死者為大阿.
kaots wrote:更正....台灣怎...(恕刪) 一直都很有事舉凡上山下海幾乎都是消防隊的職責而且很喜歡因噎廢食這事情現在鬧這麼大以後一個人應該是不能登山了吧一個人登山不是錯是錯在登山者本身對自己或對該山沒有一定的認知看看我們國家四面環海結果因為海邊常常發生意外就禁止水上活動登山亦然說真的蠻可悲的要有專業救難隊那誰會願意付這個錢遇難者家屬?納稅人?一切都是在錢啊家屬不願意付錢請專業救難隊那沒有錢的生意誰做?當然是消防人員做
我有個想法,大家討論,無關我自己的立場。有個病患嚴重腹痛,呼吸困難。緊急叫救護車送醫,結果救護車走錯路,繞了遠路,晚10分鐘到達醫院。醫治結果,患者不幸死亡,急救醫師說如果提早5分鐘到,就不會死亡了。這樣是要怪誰的錯??患者平時不保養身體?救護車駕駛,不熟悉送醫路程?救護車,救護人員,也是國家出錢,義務免費的,是否有國賠必要?
喜馬拉雅山快凍死的人也不會有人把你抬下來,就算是白人也不例外。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9Z_nyrMuYQ搜救隊也是人生父母養,要是搜救過程出事,那這個老木是不是也要賠償搜救隊家屬??這就像在中國,有老先生騎單車摔倒也沒人敢救(不然警察來老人誣告說你撞他摔倒),被這種鳥家屬一搞,我看以後山難只能自己花錢請民間搜救隊去救。不懂得感恩還反咬人家一口,就算兒子死了也不能這麼缺德吧!!
家屬也有付錢找民間的找 ,有沒有一起告 ?民間付錢的沒找到應該判賠1000萬以上 !有證據說罹難者51天都在原地嗎 ?找到的地方確定不是他後來才到的嗎 ?自己迷路不先打110先打給女友 ,還要逞強說自己可以走出來 ,在女友前不能示弱 ?支持南投消防局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