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無論有沒有找到人都要付
雖然有點不厚道,但我想問付了嗎?想要外國的高等級服務,就是要付上高額的經費
國內的消防隊真的包山包海的,除救火外抓蛇拆蜂窩等,現在又多了一個要上山救難,這樣對嗎?
外國的消防員除了救火外,他們會去抓蛇非消防的工作嗎?頂多是解救爬不下了的貓吧!你敢說他們不專業嗎?
任何的事都有其專業性,不是消防隊全包。因為消防隊主要的工作就是消防
這次的搜救指揮體系混亂,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這不是他們的業務,更不是他們的專業,只是責任道義上的問題。
他們又受過向國外等級的山難救助嗎?受種訓又需要多少的時間成本和人力成本呢?
如果以現在任何東西都要有證照的時代,我想他們連救的資格都沒有吧!
再回到收救隊,當然有人說為何不像外國異樣專門成立一個山難收救隊,這樣不就是萬事解決了
但外國每年有多少人從事登山活動,我國又有多少,更不要忘了外國很多"服務"都是要付費的
這樣就像為了一杯牛奶而要開一家牧場一樣了(這不只是養一頭牛了),不要浪費大家的公共財
打到了這邊,我想起了最近去別的論壇看的一篇蠻好的文章:「逃離台灣後 我才明白為什麼我只領到22K」
想要享受服務,就要付上義務($),別老想著大家都要幫你付款了,不然這苦果也是大家要付的
dean720721 wrote:
我只能說= = 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