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

攻大劍山失蹤 消防搜: 2個月無著 民間搜: 4天找到遺體

台灣消防員夠可憐了...包山包海還要抓蛇???

消防員不是應該打火就好嗎??真的有災難時應該變成國軍負責吧...

台灣從上到下各單位職責都界定不清...大家都推來推去的!!!

公務員裡面~小弟從以前到現在還是認為消防員最有地位最認真...

看影片雪那麼大都要凍僵了...還要去搜尋??怎可能...
國家救災指揮中心所屬的所有單位~~
是在天災時發生緊急危難時出勤~

不是在個人休閒遇到困難時,去幫忙擦屁股的~~

國家的公器~~也不是這樣浪費在個人休閒上~~
政府應當建立使用者付費的規則~~

這樣當有人要作危險的休閒的活動時~
才會多考慮安全上的問題~~

叫那些家屬先把這段時間支出的社會資源吐出來 再來謾罵也不遲

fc721090 wrote:
...以及曾經被我們服務的民眾一句謝謝就好了。

(恕刪)




辛苦了...

感謝你們救了找了那麼多人


此篇文章做個筆記追蹤
【 彰小孩】
通常在如此寒冷沒有自我確保情況下,失溫大約一小時人就over了。

所有上山救災人員都很清楚這趟行程是幹甚麼

上山救人只能說盡人事、聽天命,盡力而為就問心無愧

對於沒有登山經驗的家人會有如此情緒的話也是可以理解

相信誤會是可以多多加以溝通而化解的。


honwen2157 wrote:
以後規定搜救任務家屬要全程參加,如何?...(恕刪)



還有......01鄉民義務山難搜救隊
不可否認
登山對某些人而言是最佳的休閒活動

但準備不足,運氣不佳而產生意外
卻往往造成社會負擔

有些人會說----我有繳稅

沒爬山 有繳稅的人大有人在
普羅大眾需負擔個人娛樂所帶來的社會損失嗎

我一直認為應該立法

辦理入山證 須強制辦理意外搜救險
實支實付 給付民間搜救單位
親友相信找哪個團體 就哪個團體

沒保險偷上山的,抓到鉅額開單罰款

消防人員回歸正常任務。

一切正常化

爬山爬的有尊嚴

搜救時相信自己的專業搜救單位

大家皆大歡喜

pc2578 wrote: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恕刪)


有差這麼多嗎?

那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委託山難救助協會呢??
c123c888 wrote:http://www.youtube.c

繼續推
不知道家屬的關係背景是如何
還能讓偉大的胡市長在知道完全沒有生存機會的兩個多月後還繼續派消防弟兄繼續上山搜救
或是選舉要到了
  • 2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