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爬山,但我贊成由當事人負擔,理由如下:1.納稅人的錢不是要給登山客用的,沒有登山的稅人就不需分擔這樣的費用2.警察、消防隊、軍隊是全民國家安全事務,並非特定用途。3.如果是特定用途,就要特定收費,例如高速公路如果不想由當事人負擔,可以採以下辦法:1.只要登山就付費,費用拿來做為維護或是救援2.如果也不想付費,那就自己買登山保險至於全民健保,應該就不是這理的討論主題,而且也討論不完,如果大家討厭全民健保的話,就發動公投廢止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