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為什麼只截到文章的上半部下一段就有說到他是整個身上20公斤的背包都掉下山谷了南投縣消防局說,五十二歲的王姓山友七日和友人從萬大林道入山,挑戰干卓萬群峰縱走;當天上午十一時,王因重心不穩跌倒,險些墜落深谷,所幸友人即時拉住,但身上背負的廿公斤裝備和眼鏡等皆滾落山谷。就已經噴裝了 你還期待他口袋有第三付眼鏡嗎?
建議網友新聞訊息聽聽即可,多方收集、詳加判斷,方保不誤解!多篇報導(如下連結)皆內容錯誤連連、標題譁眾取寵,新聞當實事求是,才不至於誤導廣大讀者才是。更正訊息如下:1.說實在的,誰人走路不跌倒呢?此意外是在最後半天的武界林道發生(最危險的干卓萬橫斷、十八連峰和卓社大山下武界的處處千仞危崖都已安然通過),在意外發生時(墜落於高傾斜度林道約30米深,因林道植被緩衝,僅斷肋骨、破眼鏡、掉裝備,已算是大幸),並於第一時間回報路線位置(卓社大山下武界林道,過53k工寮,V型斷崕前)、高度(約2600m)和GPS座標等充份訊息,但第一天(第一波)救難隊竟然迷路(甚至來電詢問被救難者,該路線何處有水源?),第二天直昇機竟在 2300m 高度左右搜尋(因為弄錯路線),第三天(第二波)救難隊(有熟悉該林區的林務局人員陪同),但未給予充份配備(如救援繩索...等,大多是個人裝備)、路線還是錯誤(錯走至牧山下武界林道路線,又浪費一天),第四天才找到人。應該在第一時間被救,卻搞到四天才獲救(那幾天每日傍晚都下大雨,入夜氣溫下降至十度以下,並無可遮風避雨之建築物,如果山友無充份準備和強健體魄,一般人早就掛點,若是如此則救難及社會成本豈不更大),那些錢的絕大部份是救難系統所浪費的,不是嗎?(本人為本次活動的同行伙伴)2.王姓山友並非拒絕就醫(試問2600m高山上何醫可就呢?救難人員也為一般林務局和消防隊員,並無醫療人員),原先就因不想太過於麻煩別人,且起初身體疼痛尚未浮現(試問即使外傷不算,斷肋骨能不痛嗎?當是山友強忍疼痛),所以才連繫消防隊,希望能協助配眼鏡及請山青送達(當然由山友自費),以便儘快自行下山!眼鏡送達後,由於天候不佳、不易直昇機救援,第二波林務局協救人員建議先吃消炎止痛藥和類固醇(王姓山友皆有自備),服藥後忍痛自行下山。備註:在此銘謝林務局李正義、鍾文傑、陳明豪和消防隊游家源等人,放棄休假、自備裝備,辛苦捨命協助救援,感激不盡!x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862785.shtml?fb_comment_id=fbc_809744049056089_810103062353521_810103062353521#f14ae938ax東森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811/388393.htm#ixzz3A44WkBAH
hunzhi wrote:建議網友新聞訊息聽聽...(恕刪) 讓我告訴你吧,台灣並無設立專門處理山難的單位。山難發生時是由各個有關連的機關抽人出來前去救援。甚麼叫有關聯,例如消防隊是大家第一個聯想到的,只因為是專門救人的單位,所以就被牽扯來處理這個非他們專業領域的事情。所以你所說他們找不到路的問題一點都不意外,因為這本來就不是他們的專業。還有,每次山難救援他們都要全單位停休(應該說很多單位),沒人會想自願上去的,打個比方,好不容易上班族挨到星期五要等明天休息,老闆卻強制周末一樣要全天上班,而且還沒得商量。救援不熟稔這絕對不是消防隊的問題,而是政府從來沒有正視這塊,請大家矛頭指對方向。山難個人絕對是贊成要救援的,就如大家說的人命關天。但只因為個人娛樂導致要花上比常設救援(救護車、消防車)數十或數百倍的納稅人血汗錢,這點難道不該檢討嗎?人家可以幫助你,但要人家無限制的幫助你,自己都不用負責這樣對嗎?很值得大家討論吧。
噬血媒體用錯誤訊息刻意引導,請愛山人士們就不要隨之起舞了.受難者不是只有眼鏡而已,還有其他地方受傷,肋骨也斷了.事發第一時間當事人把正確座標地點也報了,結果消防隊出動了兩次,直升機出動了一次都找不到人,才會花到這麼多錢,但是到底問題出在哪裡?咱們以後登山就得小心不要跌倒,不然就是浪費公費萬惡不赦之人~
fedora wrote:如果想下山,朋友也可以扶著 joshwang wrote:31樓說的沒錯,六百度慢慢走真的沒問題,何況他還有同行的山友。難道不會手拉手一起下山嗎? 大哥....他們登的是干卓萬大山,你以為是陽明山或觀音山這種等級的大眾郊山喔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862785.shtml?comment_id=810101372353690底下的facebook推文可以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