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720325 wrote:
不要再說甚麼每天車禍都有人死亡
人家是上班通勤
跟你去玩 送死的 完全不同
目前在外面跑的都是上班通勤的??
去唱KTV, 途中不會出意外?
去電影院看電影, 途中不會出意外?
去吃下午茶放鬆一下, 途中不會出意外?
去Sopping購物, 途中不會出意外?
去博物館參觀, 途中不會出意外?
去旅遊景點打卡, 途中不會出意外?
如果照您說的, 大概大家都得變成宅男(女), 整天宅在家不能出門了
所有活動都有風險, 宣導大家正視每種活動的風險是好的
但是因此而因噎廢食就過了
joe720325 wrote:
今天又一個,還是法官。
多年前的文,到現在 陸續都有人因為登山送命,這樣值得嗎?
樓主把風險跟危險畫上等號,登山有風險但不一定就有危險。
風險可以透過良好的準備降低,低風險你就不會稱它為危險。
常常聽到騎重機出車禍身亡,為什麼不會稱它為危險運動?
因為只要遵守交通規則就可以降低風險,出車禍身亡的,
很多都是轉彎跨越車道與對向車相撞,或是衝出彎道墜崖。
四月底剛去走完武陵四秀,但在出發前的二月底才剛發生品田斷崖山難,
為什麼還要去?因為這是熱門路線很多人走,我相信他有風險,
但只要適當準備加上更加小心,應該是可以順利完成。
可能我很幸運,所以我還能在這裡發文。
回歸到法官的事件,池有山真的是算是風險度不高的,但只要是
爬山就都有迷路的風險,更何況2500公尺以上高山都還有高山症風險。
以法官及家人的行進速度,我覺得他們低估了池有山的難度,
也高估自己的體能,加上沒有設定最後折返時間,讓他們發生山難的
風險提高,本來不危險的路也變危險了。再加上天候變差又沒有攜帶離線地圖,
迷路的風險就變成非常高。
還好他的家人有順利獲救。
良好的體能、適當的裝備加補給、如果能再加上優良的高山嚮導,
登山的風險其實不高,也就不會認為登山是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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