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文史都華 wrote:
如果受難的是自己家人,還會覺得花40萬救一條人命不值嗎?
平常繳一堆稅金給國家就是要拿來這樣用的
登山這檔事顯然不是生活必須
如果你覺得你的稅金這樣用OK我沒意見
但是我的稅金我不覺得是這樣花的
CWC20030205 wrote:
國家救援體系本來就是緊急救難性質
文中無提及此登山客是否合法入山,以此案例,若假設其合法入山,若是這種事要叫當事人負擔所有費用
那這種邏輯下,哪種救援是不用付費的?
眼鏡掉 = 登山客沒帶備用眼鏡,個人疏失,要自己付費 (那帳篷睡袋不就都要帶雙份的?)
路斷 = 明知道下過雨會有路斷的機率,還要上山,所以是登山客個人疏失,要自己付費
肚子痛 = 誰叫你沒自己照顧好身體,個人疏失,要自己付費
失溫 = 明知道天氣那麼冷,是沒準備充足才會失溫,要自己付費
登山客入山本來就是私人興趣,又不是為了民眾利益出公務,這種情況下,出所有狀況都能解釋是自己疏失
若是如此,那麼火災119出勤那很難不收費了,家庭火災都嘛是人為疏失,發現自殺打電話叫救護車,那自殺的人絕對是刻意的,沒有人是不小心自殺的,那也要自費救護車費用,馬路上被撞受傷送醫,車禍當然也是疏失,也要有人付119費用......,那麼哪種不用付費? 連地震房屋倒塌的救援,都可以解釋為私人建築物強度不足,否則隔壁的為何沒倒?
使用者付費不是這樣擴大解釋,這樣的話,不就回到了古代沒有民眾消防服務體系的時代了嗎,消防都變成營利,要用請付錢?
小弟愚見,此眼鏡案例,若當事者入山一切為合法申請,眼鏡的事情也為意外,並非故意(比如故意打119謊報,或是打119兒戲,這是有罰則的),即符合消防救援條件
媒體偏激嗜血,請勿隨之起舞
說的好!!
說的有道理!!
說的有真理!!
給Mobile01網友:CWC20030205 一個讚。
祝福所有人有美好的未來!!~


01確實能讓人增長知識。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