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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所謂的七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費機制還是要經過審核!?

我有兩次買錯的退款經驗 (使用 Google 翻譯),

所以我覺得還好, 我可以接受耶!
又不是退不回來!

我是覺得還是要有 "適當" 的審核機制啦.......



7天剛好遊戲玩膩!
然後退款~軟體商吃啥?

hairsky wrote:
https://pl...(恕刪)


應該並不是你說七天內他們就認為你是七天內吧

回信歸回信, 處理退費的專員也許不是同一個, 何況哪有邊看信件邊用的

當然是一組過濾信件, 退費的那組再去處理吧
boy155112 wrote:
看起來Android...(恕刪)


15分鐘內當然簡單, 只要你買了之後其實並未扣款他就不需要處理一堆退費的問題

15分鐘後不可退貨, 所以就會對你扣款

所以如果蘋果如果做成15分鐘, 蘋果還更爽, 省麻煩, 而且整體理論上獲利是變高

boy155112 wrote:
15分鐘內一顆按鈕搞定...(恕刪)


我15分鐘都沒download完... 連打開的機會都沒有怎麼退..

ikaren wrote:
7天剛好遊戲玩膩!然...(恕刪)



玩膩表示你已經滿意並完整使用該產品了

退啥?


Silk Alie wrote:
15分鐘內當然簡單, 只要你買了之後其實並未扣款他就不需要處理一堆退費的問題

15分鐘後不可退貨, 所以就會對你扣款

Android Market不是這樣喔,
如果用消費會立刻收到簡訊的信用卡,就會知道是立即扣還是15分鐘後扣...

很多事情不像一般人所想的那麼單純,
包含立即扣或15分鐘後扣也是,
後面牽涉到的細節很多....


boy155112 wrote:
看起來Android...(恕刪)


那是因為 15min 內 Android 還沒請款,可能只有請銀行鎖定該軟體金額之額度
習慣了你的聲音, 你的氣味, 你的存在...連思念都變成了習慣...
lovelpc wrote:
玩膩表示你已經滿意並完整使用該產品了
退啥?


要講理由還不簡單?
因為我已經「完整使用」過,意思就是我「以後用不到」,為啥不能退?
要怪就怪恐龍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可以「無條件」解約!
要怪就怪中山南路一號格鬥場的恐龍們把這種攸關民生的重要法規修正案在冰箱裡一放就是六年!
要怪就怪不問黑白只看藍綠把一堆恐龍送進中山南路一號格鬥場的鄉民!

我個人寧願還是對台灣使用者的水準保持樂觀。
因為要退費畢竟還是要經過麻煩的書面申請程序;
會濫用退費機制的,一開始就不會去買付錢的版本。
這些人連去賺錢都懶,怎麼還會期望他們會很勤勞的跑去打字和客服溝通?
但是我對台灣的媒體、官員、政黨、以及民意代表是徹底絕望。
刷卡退款不可能即時的

連你刷卡下去商店跟銀行請款 都做不到即時了 你還指望退款可以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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