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resso wrote:
看來下次若有人分享某...(恕刪)
完全錯誤的比喻
菜刀: 切菜(設計) 砍人(實際錯用)
這個鱉腳軟體: 無法接電話(設計) 應該要可接電話(實際使用)
標題可以只看前面不看後面嗎? 真的有地表最強嗎? 應該是井裡最強吧?
還是有人已經習慣"我們發明了視訊電話"這種鬼話?
p.s. 野人獻曝也是很熱心哪~
所以照這些鄉愿的人的說法 只要熱心分享 不管東西多糟糕 標題多不實 內容多詭異
只要我肯敲鍵盤 就應該所有人昧著良心說"感謝分享?"
那為什麼要砲業代PO廣告文???





























































































